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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認為這男的心理深層在打什麼主意?(END-完美結局)

water12311979 wrote:
天子大~~ 這招好啊 ~~

不但強烈的宣示主權 又不失落落大方!!

這招好啊~~

呵呵 還有一個好處啊~~

多一個免費的攝影師(記得有多閃光就多閃啊)

保證他氣到吐血都吐不出來 得內傷啊~~~~
...(恕刪)


.....哈哈....承蒙大大不棄嫌.....歹勢啦!.....希望開版大能成功趕走蒼蠅啦!
▊▊▊▊▊▊▊▊▊▊當然行為可議風波不斷。
fifaqwdqwd wrote:
...(恕刪)


大大,麻煩用字遣詞和緩婉轉些
因為我想給我女友留點面子,讓她自己來看看大家的說法,絕對並不是我氣量狹小或是想太多
同意樓上的

不論男女,都要懂得尊重另一半,知道分寸與避嫌的重要性

一個巴掌是拍不響的,有人願打,還得有人願挨呢

無忌天子 wrote:
...他如果不跟....在家裡自己慢慢鬱悶...事後還要分享旅遊心得惡魔惡魔惡魔惡魔惡魔

.......如果他跟去......因為他將要自己睡一間房惡魔惡魔惡魔惡魔


.......這招進可攻...退可守....讓他陷入兩難之境.....外加有明確宣示主權的意思勝利勝利...(恕刪)


這樣假若遇到那種喜歡人妻之類的。可能這招沒效吧!他反而更興份。
常常在想....
女生的傻,是真的傻?還是想享受那種被呵護有人捧的感覺,而遊走在曖昧邊緣呢?
有些事情別還沒做就認為不可能,跟她談談吧,談談妳的感受。
順便墊墊你在她心中的分量,看她願不願意因為在乎你而有些改變。
這是個邪惡的地方, 充斥著資本主義的邪惡因子 還違背了中國人(現在要講台灣人) 的勤儉美德, 惡魔啊 ..
webhd2004 wrote:
不是之前也有網友,說一堆公司同事一直想追他老婆嗎,拜託,人家都當媽咧,只是姿色有佳,一對男人精蟲上腦
就算結了婚,是老婆了,真的就可以放心了嗎?現代的社會風氣不也是一堆男的也想搞人妻嗎
哀!這還真是個無恥變態的社會...(恕刪)


就樓主的所提的例子而言,我承認結婚後,的確不應該去再去騷擾別人... ...畢竟是別人的老公或老婆,婚姻在法律上或道德上是有制約的.... ...但男女朋友呢?她是你女朋友,是因為曾經她願意且答應當你女朋友,但她跟你結婚前都還有反悔的權利吧?... ...你女友是一個完整有獨立思考的個體,不是你手中緊握的糖果... ...就算曾經在一起過,最後要走或要留都是緣分,並沒有所謂道不道德的問題,只有適不適合永遠在一起的問題,法律上更別說有任何拘束力了.... ..你們需要溝通交友觀念,但女友不是你的財產或物品(糖果)... ...且你並沒有買下(結婚)這糖果,糖果只是現在剛好在你手中,糖果不見得一定要屬於你,因你還未跟她結婚...

結婚證書的反面意義何在?即在告訴雙方結婚之前大家都還有選擇的權利... ...你若不能表現的比新競爭者更好或更適合給她幸福的未來,憑什麼她曾經選擇過你(男女朋友,非結婚),就是"你的",就需要永遠跟著你... ...

你會生氣會不舒服都是人之常情,但應該更表現出你的成熟與貼心讓她知道你才是真正能陪她一輩子的人,如果你作不到而新競爭者可以,憑什麼新競爭者不能取而代之?

在我認為,新競爭者沒錯,你也沒錯(你只是倒楣了些,遇到了強勁對手...),但你女朋友有點問題,女生真要拒絕有那麼難找理由嗎?還是她心裡已經愛上那個男生.... ....而這又回到婚前誰都還有選擇的權利的問題了(選擇無所謂對錯,若真要說有錯,那就是讓這段混亂期持續下去的人(你女友)...)....

話說直了些...但都是事實...先抱歉了...
我也是認為問題出在女生的身上,這問題我也遇過,好同事好同事,就變成同一間寢室

而且時間還很快喔!一個月而已, 結果呢!爛咖一個,所以我很痛恨這種男人!

這時應該是女生要給男生安全感,而不是男生去宣示主權!

因為,從這點可以看見女生有沒有要繼續的堅持! 真的

太多原因是女生給第三者機會,為什麼給呢?? 大家心知肚明!

只會嘴巴上說說"就只是對我很好的同事而已",可是行為上卻是一直給對方機會!

這樣樓主就要小心了!

也可以從這邊看清楚女生的心是不是在你身上啦!

如果是我個人現在遇到這種問題,我不會對他太仁慈啦!

我會要他簽好生前契約!
給樓主,提醒你一點,你女友不是你老婆,你比他同事只是"早"認識了你女友,沒結婚,大家都有追求的權利,就像櫥窗裡的商品一樣不是你"先"看到了就是你的,如果他同事比你"早"認識了你女友,那你的立場又如何?

我反而覺得的現在的心態有點危險,太幼稚並且小家子氣,小心被幹掉......還不知道怎麼死的.

當出現競爭者的時候不應該怪競爭者,更不能怪女友,人家畢竟也是條件好才會吸引競爭者吧!!

你應該是思考如何"競爭",而不是在那怪東怪西,你只是"早"認識了你女友,不是嗎?

櫥窗裡的東西沒花錢買到手的就不是你的,切記切記!
正所謂 男未婚女未嫁

人人都有機會權利交新朋友的

這時樓主大大 你應該更加的努力來維持和女友的關係

男女的感情是需要用心經營的

畢竟你比那位男同事的競爭優勢多了一大段(現役男友)

如果不下功夫 優勢就將 沒有了

大大 加油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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