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小孩。會離婚。我可以付撫養費給前夫。(讓他養三個不容易,小三轉職後母更不好當)提告的話看心情。這是二回事。他們一起欺騙我的話,就告。兩個人老老實實來認錯提離婚,可以協議。以後我的小孩有人養,我得到自由,可以做很多我想做的事,重新接受他人追求,好像也不是不能接受。生命應該浪費在美好的事物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