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ochen999 wrote:
這些日子來,
A有把柄在B手上,
只能B威脅A,
但現在是B不吭聲。
A根本不是B的對手。
什麼把柄,親熱照嗎
樓主說A資遣費沒多少
又說A自願離質損失很多....
有點矛盾
會不會是A不甘心?
baochen999 wrote:
這是我朋友的事情!
A女已婚,與公司主管B男未婚,曖昧為期2年,最後關係到親嘴身體撫摸。A女在公司職位僅次於B男。
C女未婚,非同一公司,是B男結交1個月的女友,對B緊迫盯人,C女情緒爆躁沒安全感,自我為中心。
B男剛認識C女的時候,就刻意讓C女知道公司有A女的存在,導致C女整天在關注A女,常常到公司無聲關心A女。
A女對B男是真心,在知道B有新歡的時候,情緒失控,忍痛結束。要求B男資遣自己,B不同意。之後AB就沒有再討論私事,當然公事上A也刻意避開B。
一個月後A女私訊B男,要B知道他這段感情也沒資格說是誰的錯誤,結果極度沒安全感的C女看到訊息,就到公司找A女理論,B男就放任A與C當面對質,然後置身事外!
請問B男到底什麼心態?(恕刪)
如果公司老闆真的要吃下去的話,兩年時間有很多機會,不會只有抱抱親親而已,
且你有提到雙方有約定當老闆有對象時你朋友要自動退出,
但現在看來不是這麼一回事,還刻意發訊息給老闆是哪招?
女友過來公司跟你朋友質疑算是最後通牒,
要嗎離職、要嗎當沒這回是乖乖上班,不然最終受害的只有你朋友而已...
沒有自知之明、又不聽勸的,就算日夜焚香誦經,業障還是會如影隨形跟在身邊...
baochen999 wrote:
謝謝33樓苦口婆心的勸說!
A是真的有錯,但B也是有錯。
一個巴掌拍不響!
只是A有與B有約定,B若有其他女人,
A會默默退出。
但是根本與想的不一樣,
是B故意讓C知道A的存在,
然後C就天天一直在盯A。
A在檯面上根本不會吵。
就連那天C來吵,A也冷處理。
就怕B根本是在報復A,
就是就看她不爽,在折磨A。
因為長期下來A對B都鬧脾氣!
其實B都在忍受!
現在秋後算賬!
引用:《鄧惠文:不要待在讓你委屈的地方哭》
『如果一個地方讓你覺得委屈,你可以走,不要待在那裡哭;如果你只是待在那裡委屈,不溝通、不改變,就是給別人一種很扭曲的指責。因為,人只有被自己困住。沒有人真能勉強你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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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如果c知道b有約會對象,那麼a與b的約定,就作廢!?
樓主的意思是這樣嘛?
問題是a跟b的約定,關c屁事?
c是b交往一個月的女友。那是否符合a當初與b的約定呢?
如果默默退出,那又不甘寂寞、不甘願。那是誰違反約定?
更別說,a完全的弱勢。
你不可能什麼都要贏,那是不可能的
你一直說,如果現在走,努力兩年的薪資什麼都報銷。
然而,你得想清楚,是金錢跟那些公司權力位置重要?
還是自己的精神狀態、思緒,甚至是家庭婚姻重要!?
為a來說,她的排序是什麼?
如果工作很重要,那麼不擇手段搞上b,可以理解。然而這個部份,有一個問題是,如果a本身很有能力,認賠殺出,重新開始,很困難嘛?
兩年的婚外情,相較於到目前為止的生命經驗來說,是幾分之幾?或者是幾十分之幾?
但是一個人會如此的短視、計較跟不甘...那麼說真的,這個人到底有多少工作能力可以獲得那樣的福利報酬,那是很令人質疑的。兩年,但是要繼續花兩年的讓自己被折磨?那也是a的選擇,是a自己願意湊上去讓b跟c折磨的。不要怨誰,如果不願意,可以離開啊,何以要待在那邊,沒有能力或沒有意願反擊,只能一直吞苦果而難受!?
最後是,a該做的是,管好自己,而不是又花心思去覺得b想要報復,就是要折磨誰。
如果a不願意被折磨,誰能夠折磨a?
地獄都是自己挖的,如果樓主還是沒有看懂,你要執著於離開就是損失什麼,而要繼續這場『冤親債主』的模式。
菩薩畏因,凡人畏果。
a要糾結於結果,然而越糾結卻是越無力
最根本的原因是,a根本從來不看自己造的是什麼因...
地獄是自找的,既然如此,那a就繼續痛苦吧
情感發展到現在,其實沒有誰折磨誰,是三個人都在被折磨
如果abc三個人要繼續這樣的關係,那麼未來更有可能的是a的老公也會加進來,請問樓主,這是a要的結果嘛?繼續想要什麼都拿的結果,其實最後往往卻是什麼都沒有的下場。
不管樓主是不是a,建議你,繼續下去,什麼都沒有的可能性是最高的。
因為就算妳拿到了資遣費好了,妳要浪費多少時間,跟浪費多少身心狀態?
健康是無價的,但是如果一個人,自己的婚姻沒搞好,為了公司福利什麼的而搞上老闆。
這個人從本質來說,心理早已扭曲。
現在時候已到,很多事情慢慢浮現了,如果a還是要繼續,那麼不知道a的婚姻是多久了?
兩年的公司努力,跟不知道結婚多久的婚姻。通通都成為夢幻泡影,就是a要的嘛?
a的問題在於,覺得自己很無辜,都是b的錯,都是c的錯。然而如果都是a與c的錯,何苦要拿這兩個人的錯折磨自己呢?
心理狀態來說,是a硬要拿b跟c來讓自己痛苦的。
所以現實狀態來看,a甘願被這樣報復跟折磨。
繼續下去,賠上的是
a的身心健康、婚姻、工作、還有形象。
賠了這些下去,拿到了資遣費,那是多少錢?幾百萬?還是幾千萬?如果沒有百萬以上,值得嘛?
更何況,繼續下去,現在的這些苦痛,a會記得,那是一個很龐大又痛苦的記憶。隨著時間增加而等比增加的記憶。之後還要花時間整理的,沒有整理完,a的婚姻會完蛋,a的身心健康會完蛋,這兩個都完蛋a是有多少能力繼續工作!?如果資遣費拿不到百萬,婚姻沒了健康沒了,值得嘛?
如果a還是要繼續糾結於都是誰的錯,那麼就繼續吧。不到黃河心不死、不見棺材不掉淚。
沒有看到自己造因的人,總是會責怪結果。當然,因為無力改變,只好責怪不是嘛?但是責怪了,就能改變什麼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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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態決定未來,
選擇權在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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