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子ATOM wrote:吵架簽協議應該有一個多月,快兩個月了吧,在這之前已經離過一次了,只是當時又在登記回來,說這些細節沒有什麼意思,沒有誰對誰錯,只有能不能相處下去的問題,我可以接受吵吵嚷嚷的日子,但我沒辦法忍受明明就是兩個人,卻個一個人生活一樣,何必呢? 問題藏在那些細節裡樓主一直說過往的事都與目前狀況無關?真無關?我看不見得版友們在認真分析可能的原因樓主想到底聽什麼?離或不離嗎?樓主想不想繼續婚姻關係?若想,那麼那些事都與您現在的狀況有關若不想,年紀一大把了,離不離婚自己決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