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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需要現在買房嗎?

sasa8415 wrote:
我們交往很久了現在...(恕刪)

不用寫這麼長啦.....
所以老兄,,你從頭到尾都打算找一間"房租1000~2000"的房子來結婚居住嗎????
還是說:老兄你,覺得沒有血緣關係的成年男女住在同一個屋簷下..沒有關係????
或著說:等房子被賣掉了,女方另找了其他有房的男人後....你才在上演悲情劈腿電視劇?????

房貸如果要共同負擔,就要登記結婚後,房子登記在兩人名下,你才同意共同負擔........不然你又要來哭哭,女方不繳房貸怎摸辦了!!
就算你結婚了,,你一樣會來哭哭,老婆的媽媽.要我養怎麼辦???????

講白一點:一個月房貸1萬繳不出來.還有女方願意跟你混!!.男方必有過人之處!!!如果沒有,要去哪找下一家啊?????????????????
人有三種贏家模式無法複製: 別人的出生。 別人老爸有錢。 別人有遺產繼承! 別把老輸當老師
房子如果太舊,真的沒有為了房子再貸30年的必要.
房子賣了,平分那筆錢.手頭上有資金
婚後先住家裡再慢慢找自己想要的房子.
如果父母有能力幫一些那更好.
貸500萬.每月還2萬,生活還過的去,未來薪水也會慢慢漲.
我的話會買下來,然後先租給別人,減輕房貸負擔,幾年後能力有夠再收回來自住
sasa8415 wrote:
我們交往很久了現在有...(恕刪)

我是你的話,如果那間房子只是舊,地段不錯,有價差市價便宜多,會買。
但是一定也要有你的名字持分。
以後覺得不住,可以租人或者等幾年後的哪天房地產景氣反轉,想賣可以賣。
房子舊,地段不好,就算了。
我有一個朋友,女生,她爸爸信一貫道到沉迷,要把家裡最後住的房子也賣掉去捐獻道場,朋友她和她媽媽和弟弟,弟媳都阻止不了,後來就叫她老公買娘家的房子,錢給她爸爸。
房子名字就太太她的名字。老公認為太太的就是老公的沒差。
台北的房子也是買太太的名字。
誰知道,經過好多年,他們想生小寶寶,調身體中醫也去看西醫都沒成功,然後有一年景氣不好,他老公失業,找工作一直不順,個性不知道為何變消沉走不出來。
她老婆就我朋友,想跟她老公離婚。她們現在分居幾年。
問我她如果離婚了,會不會很現實。
我就語塞,一個是我朋友,一個是朋友的老公。我就委婉的說,他現在變這樣,如果你要離婚,你的一個房子還他,他過去交給你的薪水收入你也給他一部分。
他那麼痴情,然後也沒有因為生不出小孩就分開,現在變這樣。你又離開他走了,要重新開始,他要怎麼辦好。
反正我們只是朋友而已,也管不著朋友的事。
只是因為這個事情,覺得如果有出錢,就最好有你的名字。感情的事情變化莫測。好的時候當然沒差,或者你的將來和未來確定不會缺那筆錢運作或生活。就可以不用想太遠。
沒了。

茉莉~* wrote:
問我她如果離婚了,會不會很現實。..

想到服裝設計師提姆·岡恩的名言:當女人問自己是否適合穿迷你褲時,就表示她已經不適合穿了

會問自己這樣做是不是很現實,就是非常卑鄙現實沒錯!
噢,那你還要保證他們結婚後不會叫女生出家用,拿錢出來付房租, 慢慢的蠶食鯨吞把女生的錢給融掉啊 。而且在這過程中還要做家務,聽男方家人講一堆幹話。

還沒結婚就提出這種要求,要人家賣房子後送你一百萬哩~
套句某位愛長篇大論的兄台所言,這個樣子不就變成男的在謀劃女方家的財產了。

# 然後都推給妹妹叫女生自己去和他哥商量, 所以 要哥哥拿一百萬送妹妹, 都不是男的的意思, 男方的意思從頭到尾就是要女方住男方家而已,真的是個好有肩膀的男生喔。

#女方完全不想要住男方家好嗎!你會不會自己想太美了。
四維草方哥 wrote:
我覺得樓主&女友處...(恕刪)我覺得樓主&女友處理這件事方向根本就錯了
哥哥房子400萬願意賣給妹妹300萬
妹妹是不會跟哥哥好好協商哦
叫哥哥去賣400萬
有成交後給妹妹100萬
然後結婚住你家
世上沒有什麼比愚蠢、努力且自認善良的人更可怕的。
假設是
哥哥賣房400自己拿300
剩100萬是給女友
又不是給樓主
你是不是誤會什麼

四葉妹妹 ♪ wrote:
噢,那你還要保證他們結婚後不會叫女生出家用,拿錢出來付房租, 慢慢的蠶食鯨吞把女生的錢給融掉啊 。而且在這過程中還要做家務,聽男方家人講一堆幹話。
還沒結婚就提出這種要求,要人家賣房子後送你一百萬哩~
套句某位愛長篇大論的兄台所言,這個樣子不就變成男的在謀劃女方家的財產了。

四維草方哥 wrote:
假設是
哥哥賣房400自己拿300
剩100萬是給女友
又不是給樓主
你是不是誤會什麼(恕刪)


其實我一直想不通,女友哥哥賣房子多的錢為什麼要給女友...
哥哥疼妹妹

Omega0510 wrote:
其實我一直想不通,女友哥哥賣房子多的錢為什麼要給女友...
小弟贊成要"買".........

因為貸個300萬....30年期.....平均下來1年還個10萬......再加個利息1個月給你算1萬...

光吃吃喝喝唱KTV..餵個阿貓阿狗的..1個月花都不只1萬!!

如果省不到1萬,真的該檢討了!(新聞報導的,當個中將都能週花1千了,趁年輕能省則省)

買下來了,將來要出租人家也還有個收入.......

將來出租的租金,絕對不只1萬.......

所以.....現在"房地產"還是王道阿.........大哥!

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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