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純粹生理需求呢, 還是有心理需求?
如果是前者, 就劃清界線純粹砲友.
如果是後者, 個人建議交往超過半年徹底熟悉再談.
(不是只有身家, 請把語言, 國情文化, 法規等狀況通通弄熟)
本人在台是魯蛇,
很勉強才追到一個印尼女友(膚色接近小麥但不到)
(這輩子唯二女友, 第二位就是太太).
但對方隱瞞我已婚且有小孩的身分,
也是甜言蜜語讓我乖乖掏錢養她全家到她回印尼.
儘管如此,我還是娶了印尼太太(膚色可能比部分原住民白),
也是養太太全家, 但差別是, 太太"也養我"(有空再談).
我想我應該能給些意見.
先說個人關於結婚初步建議
醜話說前面:
1.在印尼辦婚禮就好了,我不會給我父母知道
-->這是台灣政府最OX的一點, 你不給父母知道
你面談時面談官會強迫打電話去查證
如果你家人不知道會判定你們假結婚
管制是3年(3年後對方才能來台團聚)
基本上非華人一次面談通過機率低(我太太算大例外),
面談只有3次機會, 失敗一樣管制3年.
面談一定在印尼辦, 不爽拉倒.
面談官態度也很.....
(基本上你會對繳稅給外交部超不爽)
附帶一提, 台灣駐印尼辦公室辦事效率比照印尼.
我跟家人為此反目,
(其實就是和老爸關係不好才去)
還是不管硬著頭皮結婚,
逼我媽拖著老爸(其實我原本沒打算讓老爸去)去印尼旅遊才成功.
因為要女友和家人共同入鏡生活照(證明家人知情, 思維超白癡)
還要貴得要死的通聯記錄佐證
(每月5K以上國際電話,面談官還有臉說很少)
另外, 請確認女友在台沒有逃逸和兩地刑事紀錄.
您在兩地也沒有刑事紀錄(良民證),
女友沒改名和改生日(外勞很常見, 要從小到大畢業證書來證明)
女友在印尼"確實"完成離婚,子女人數和家庭狀況必須"正確"
(很多印尼女誤以為可以隱瞞, 但資料藏不住)
否則就等著管制3年
(刑事部分還沒談,因為不熟悉)
ps.你說不找仲介處理, 我知道網路有成功案例
但中華民國政府法規根本是為了"特定人士"而設的
我只能說那會讓你弄到抓狂.
2.姑且不說離婚,有小孩就是關鍵.
有個愛錢的家人更麻煩.
你先別說很怕養她全家這話,
請你先做好就是要養她全家的覺悟.
結婚養家就是要燒錢, 除非吃軟飯.
(自己評估在地燒錢還是印尼燒錢)
3.最重要的, 如果你在乎家人感受, 就衡量看看孰輕孰重.
她值得你搞革命嗎? 她願意陪著你忍受家人砲火和外界異樣眼光嗎?
或者最該問的就是, 你願意為了她要跟"不理性"家人長期鬼打牆溝通嗎?
對方離鄉背井嫁來, 你願意在家人不理性待她時抵抗家人保護她嗎?
(這要求應該不過分, 因為在地一樣跟你這麼要求)
我花了最少3年左右, 而我太太也夠優秀孝順才熬過.
拜家族出了幾位"優秀"的在地媳婦, 大家才對我太太刮目相看.
時至今日, 我太太見到我爸媽還是心裡有壓力.
另外, 您是百分之百控制自己經濟嗎?
買個黃金送她(結婚時就是要金戒指)被家人知道需要看家人臉色嗎?
出去吃個飯和寄錢回印尼要和家人報備嗎?
面談時也要提供經濟財力證明.
4.另外就是閣下態度, 你愛她是她的什麼?
(其實這題我也常答不出來)
如果是皮膚不夠白, 找在地就好了.
而你跟她相處時到底快不快樂? 還是一堆壓力扛不住?
只能同甘不能共苦? 能像上面提到的保護她到底嗎?
另外, 穆斯林男可以取異教女, 但穆斯林女不可以嫁異教徒.
所以不論如何, 你還是要去印尼受洗, 嚴格的話還要割包皮.
至於要不要遵守教義看你個人誠意,
我是不合格教徒, 根本沒在禱告.
最近我也是乖乖遵守齋戒月, 白天不能吃飯喝水(還有些其他戒律).
優點:
1.印尼穆斯林比起越南, 平均顏值雖輸但顧家度較佳.
當然, 我也認識很多顧家的越南, 只是政府刻意公布不好看數據.
比皮膚白印尼平均當然輸台灣, 但常說娶妻取賢, 請閣下自己感受.
2.對方願意開誠佈公會省很多力氣,
這對婚姻感情絕對是加分的.
很多女生是做不到的(個人經驗,多少會隱瞞部分)
剩下查證工作只能靠您自己.
提示:離婚證明Surat Talaq "3"(Tiga), 要"第三次"
ps.印尼法院基本上會給婚姻三次機會
前兩次是警告, 第三次才算真離婚.
儘管我寫了一堆缺點和困難, 我還是娶印尼也不後悔.
經歷風風雨雨後自覺幸福美滿(我太太是有點意見XD),
但你我狀況不盡相同, 所以還是回歸您自己考慮.
以上參考就好.
ps.
1.我很少看到婚姻是一帆風順的,
當年警告我外籍不好的人, 離異外遇也挺多的.
2.如果你願意讓她專心顧家那是最佳,
很多婚姻常因"工作事業"疏離(不方便多說了)
Raja Kucing wrote:
選看護基本上當然是...(恕刪)
印尼現在轉往香港跟日本比較多,素質好的,懂上進的,當然就是把台灣當跳板,到歐美去。
很多外勞會跟我們交往,就是打著要嫁進來的名義在跟我們交往,會被告性侵很正常,人家不外乎要的是金錢,或是婚姻關係。
Loompster wrote:
印尼現在轉往香港跟...(恕刪)
往香港和日本這也是事實也是大趨勢,
台灣從以前就是跳板, 因為要擠韓國和美加,
台灣經歷會是不錯參考, 但目前我們已經黑掉了.
要說外勞就是為錢嫁來台灣,
我想沒錢應該也娶不到太太.
(當然有本事就是有方法吃軟飯)
台灣現在最美麗大概是健保.
如果是為了錢, 嫁日韓美加比台灣吸引力更大.
華人的話, 大陸和馬來西亞有錢更多.
(菲律賓認識較少, 台灣外配市場不論印尼越南都黑掉了)
至於搞仙人跳這招應該是在地擅長.
不然基本上外勞告性侵是自陷不利(至少工作就不保了),
我所知道是外勞被性侵性騷居多,
但卡在證據取得困難和語言不利,
翻譯素質坦白說多數也差(甚至根本沒有).
司法人員喜歡考無關緊要的記憶力,
然後用前後"供述不一"認定無性侵事實.
(翻譯前後都翻錯, 當然不一樣)
萬一懷孕更慘, 來不及告就先回家再說.(規定如此)
事實上, 不用等到法院, 仲介和雇主都會壓住消息.
我太太已經接過些申訴電話, 但仲介打死不認.
反正把外勞弄回家就死無對證.
來聊 wrote:
所以你性騷擾外勞啊...(恕刪)
閣下讀錯意思了,我可沒性騷外勞.
我太太曾擔任看護,
因語言能力夠好在更換雇主期間也短暫暫代翻譯(非正式, 因仲介語言不行)
申訴電話是那時候接的, 但仲介從沒理會過, 堅持是外勞亂說.
我們婚後仲介有問過太太是否想工作,
我太太打死不肯幫仲介工作, 她不想助紂為虐.
但很多雇主或雇主親屬藉地位職權之利性騷性侵外勞,
外勞因語言和環境不利, 根本無法報案.
(很多不准有手機, 報啥案? 電話通了警察又聽不懂)
當然我不否認也有"用錢處理"的狀況,
但請反思就是您的女性親友赴紐澳美加打工遇上性騷性侵,
仲介和雇主咬定是你的女友親友自願賣身,
不知那些咬定外勞為錢賣身的又做何感想?
Feel sad wrote:謝謝大大 提供參考...(恕刪)
不客氣, 我也不是第一次就了解.
閣下會猶豫和不知如何是好反而是好事,
這本來就該仔細評估, 而不是倉促決定.
個人也無意幫您的女友說話,
坦白說根據過往經驗, 這狀況會很辛苦.
反過來說, 危機就是轉機.
如果閣下心底沒想要重新經營婚姻, 相信也不會來問了.
(還是您真的只要肉體關係?那現在您的生活方式就好了)
而現在也是個好機會, 個人以為,
只要"你們"有心, 都有方法度過的.
(我當時的盟友是0, 反對幾乎是全部,
連家裡外勞都不看好, 唯一不算盟友的盟友是仲介)
如果害怕困難, 您找在地時的困難會比較小嗎?
燒的錢, 時間和心力和資源有比較少嗎?
錯過這一次, 等待下次嗎?
個人認為, 錯過這次, 下次不見得更好.
雖然理論上男性生理佔優勢,
近40歲男表面上比近40女好找對象, 其實是一樣.
因為年輕貌美的對你很難有興趣(雖然閣下外貌不是loser),
年紀大的...除非有過人處, 否則你不願意
另外, 直接說白了, 您最強的盟友, 恐怕會是"錢".
雖然不知道閣下做甚麼事業,
但論生理論經濟"現在"可能是最佳時機.
而且沒意外的話,狀況只會逐年下滑(除非您家是地主財團).
錯過後....要談黃昏之戀?
當然, 以上前提建立在女友是值得的,
是否值得就看您自己判斷.
個人經驗可能不中聽, 參考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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