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個人的感覺是樓主個人把立場設的太死了好像已經預定對方知道了這件事情如果要知道對方是不是真的因為知道這件事情才打算要跟樓主複合我也是贊成「有車不給搭 有樓不給住 有錢不給花 有飯不給吃」他問你大可以找理由搪塞這樣可以找出是否他是真心想回頭不過 就算她真心想回頭也不表示他不會再犯當然更不表示樓主一定要接受前女友要不要 單憑個人的感覺但是如果要接受對方最好先把一些預設立場或是心態先放下這樣會對對方比較公平吧個人淺見
往好處想,失而復得,不也挺棒的嗎?先接受吧﹍只是這回要非常低調,別突然開車,也別太快恢復先前的所有親密舉動﹍(樓主清楚那個第三者是幹啥的嗎?)還有就是:真的想要確認的話,就放個消息給好友,說是老爸突然被倒帳,車子跟房子都沒了,要跟他們借點錢云云。
唉~這問題不用想得太複雜~就讓我回答一下好了!!假設當你走在路上看到有人在放鞭炮~童心未泯的你是不是也想跟那個人一起放鞭炮呢?但你不可能在別人放鞭炮完幫他收拾鞭炮屑吧!!你應該懂我的意思吧!!就是這個意思是這個意思~~
Cookie=餅乾 wrote:前一陣子我女友說沒感覺跟我分手了 之前都說都沒感覺了, 難底現在感覺都回來了嗎....我覺不管男女都一樣啦, 有一次就會第二次...不過第二次可能會告訢你對方的房子比較大喔現在你才20歲而已, 趁年輕多玩玩也多看看囉...." 下一個女人也許會更好喔 "
...雖說..天曉得...對方知不知道你的車子跟房子...但...你還年輕...你前女友只為了一台機車就跑...嗯...很明顯的...不是嗎?...兄弟..您聽好...不才是過來人...話說..很久之前不才我心儀的女孩也因為對手有一台FORD PRZ把我打槍了....天吶..我竟然輸給PRZ......相信我...砍掉重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