疼妳的責任 wrote:會想直接去也是不得不的方法畢竟她斷了我所有可以聯絡到她的方式搭快五小時的飛機可不是那麼輕鬆的...(恕刪) 贊成樓主去呀!!因為這件事情卡在樓主心中,沒有個結果樓主是會一直有件事情卡在心中的。去了,不管結果如何,都算是個對自己負責的表現。不但要去,而且記得要找台灣的家人朋友先把一萬馬幣借來,到時候直接帶過去,如果有機會見到她,直接把錢還給她。醬一來如果一切順利你們舊情復燃,她也才有錢可以離婚跟你在一起呀!反正樓主也不是那種打算不還錢給她的人,所以與其都是借,不如就跟在台灣的家人朋友借,然後不要欠錢欠那麼遠,對嗎?
qingteng wrote:查了一下馬來西亞的離...(恕刪) 會繁瑣是因為她們夫妻有共有財產男方那邊都不處理所以女方那邊也沒辦法單方面處理而且她們那邊離婚好像需要透過律師然後由法院判決不像台灣只要去戶政事務所簽簽字就好我的確沒很認真的查過大馬離婚規則因為這都是她告訴我的
看起來是不可能了,好聚好散吧,錢記得還人家。疼妳的責任 wrote:這樣子可以嗎?.情人節後我們吵了一架就開始冷戰,直到228前我們通了話,我也把所有的想法都告訴她,她說這是她第一次感覺到真的有在跟我溝通,如果之前早這樣就不會搞到這種局面了, 她說我一直很會擾亂她的思緒,經過那段時間的沉澱她已經把心復原了,她覺得我們可能不適合,希望我不要再去敲破它,之後就把我所有可以聯絡到她的方式全部封鎖..(恕刪)
wulaiwuki wrote:整串看下來,個人覺的...(恕刪) 或許當初就是仗著我們是兩個不同國家的人再加上她自認跟她老公已經不可能了我們才會發展成這種關係吧無關性別如果有一個人不求回報的為你付出事事把你擺第一凡事把你看得比她自己還重要我想應該沒有人不感動的暈船嗎?我想我已經暈的徹底了吧
疼妳的責任 wrote:或許當初就是仗著我...(恕刪) 人不輕狂枉少年。不必猶豫了。反正人生不是得到就是學到不是嗎?不過我很贊同樓上有人說的,先去他姐那邊探探吧!既然你暈了。那就為了你自己跟她瘋狂一次。至於結果那已經不重要了。
疼妳的責任 wrote:甚至我家裡發生了事情她也二話不說主動把原本跟銀行貸款要用來離婚的1萬馬幣(約10萬台幣)匯來給我應急完全把我的事看得比她自己還重要...(恕刪) 那個,這位弟弟....我有做馬來西亞生意,做的還可以,一兩週就一兩個貨櫃跑來跑去...一年馬來西亞的營業額也超過一百萬美金這三四年來,我還沒有歷經過一萬馬幣可以換十萬台幣的你在哪裡換可以告訴我嗎?不方便透露的話,一百萬馬幣跟你換成台幣,換九百萬台幣就好,多的當是你的佣金不夠多的話,我代理商、朋友應該有至少一千萬馬幣可以跟你換拜託了~!雖然你寫很長,但是你這匯率實在太鬼扯,我可以說你在幻想、唬爛嗎?台灣銀行匯率走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