鶴妹 wrote:
其實當初我丈夫還在...(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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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這個就只能怪妳老公當初怎沒該討的該算的帳作一次翻桌清算了

前妻那狀況怎樣姑且不論,
問題是你老公當初是真的簽的很無奈?
事實上在當下他是可以拒簽的= ="
但他簽了!
我想這一點妳可能需要跟妳老公討論一下,
當然!
我不是要妳跟他算帳,而是要先搞清楚:
"為何會出現一張已經由女方全部寫好所有內容也未跟男方討論就要男方簽名?
而男方也簽的莫名其妙?"
這一點我想妳心裡應該多少也有問號吧?
如果妳老公不想說實話?
那就不用逼他說了!
妳也不用再追究過去,只要叫妳老公照內容就是5000也不用多給,
前妻那若要靠北怎只給5000,以前都會多給?
可以直接回:"照內容走,有啥問題法院見!"
接下來妳就是等著看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