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nboy1016 wrote:有人說先動手就不對,這只是女權自助餐的體現。動手與否在乎情境,如果婊子討了客兄,然後說我就是賤,你這個沒用的男人,有種打我阿。這樣不打還是男人麼。但是相反的有個渣男,說我跟別的女的好了,女方氣憤隨手丟過去一個花瓶,得到的譴責卻比前面例子小的多。 對方劈腿,分手就好了,只要出手,無論男女,就是不對。這樣也可以扯到女權...樓主都檢討自己不對了,還有人自行補腦什麼討客兄...
說到初戀.. 我好像沒有那麼痛因為沒有那麼愛那時候退伍剛工作 之前都沒有戀愛經驗 好不容易有個曖昧對象約會幾次就在一起了 其實自己也曾問過自己 好像並不是那麼喜歡對方所以沒多久我提了分手反而後面有一段 來不及開始就結束的 讓我比較心痛會痛表示真的有愛過...分手如果已經是定局 就灑脫一點
沙漠之風 wrote:當下我才恍然大悟踢到鐵板,再多的後悔也來不及了,人總是要失去後才知道要珍惜,但是我真的好後悔好難過,初戀要放手真的很難做到.......(恕刪) 反正她再給你機會,也是繼續被嫌棄被打而已...就做點善事,放人家一條生路,人家也是人生父母養的生氣就要摔東西就要動手這種性格改不掉,還是不要糟塌別人家女兒了跟左右手過下半輩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