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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分手 可是怕後悔

01潛水員 wrote:
從幾個層面來討論,1...(恕刪)



根本就不是離婚
而且從來都不是前夫是叫先夫喔

他女友是喪偶 ,而且也繼承了前夫的勞保理賠。
當你繼承財產的時候就一併連負債都繼承了,沒有那種只要繼承財務,不要繼承債務的事。

當初繼承時應該是要辦限定繼承,扣除債務後有剩的再繼承,勞保死亡給付15個月,應該夠還20萬(原始金額應該沒那麼多)的債務,今天就不會被追債了。

只是不曉得為甚麼喪夫後換身份證,女方跟版主就一直稱死去的丈夫為前夫??說甚麼死後離婚,台灣根本就沒有死後離婚,是日本人才有死後離婚。

前夫是指離婚的丈夫
先夫是指過世的丈夫

kingbell736 wrote:
根本就不是離婚
而且從來都不是前夫是叫先夫喔
他女友是喪偶 ,而且也繼承了前夫的勞保理賠。
當你繼承財產的時候就一併連負債都繼承了,沒有那種只要繼承財務,不要繼承債務的事。
當初繼承時應該是要辦限定繼承,扣除債務後有剩的再繼承,勞保死亡給付15個月,應該夠還20萬(原始金額應該沒那麼多)的債務,今天就不會被追債了。
只是不曉得為甚麼喪夫後換身份證,女方跟版主就一直稱死去的丈夫為前夫??說甚麼死後離婚,台灣根本就沒有死後離婚,是日本人才有死後離婚。
前夫是指離婚的丈夫
先夫是指過世的丈夫


感謝大大的說明,
原來一開始就錯了,
一直被"前夫"一詞誤導.
而且沒有離婚,更沒有所有扶養小孩的問題.
頂多結婚變成繼父而以.

若是繼承那就無解了.
現在應該要進行的債務協商.



先結婚在分手就不怕後悔了
qweqw wrote:
想分手 可是怕後悔...(恕刪)
可是配偶欄空白耶

所以我一跟她結婚馬上變繼父喔?

除非是離婚才有扶養權問題?

如果有領死去老公得死亡勞保金

可以領完在拋棄繼承債務嗎?

謝謝


01潛水員 wrote:



感謝大大的說明...(恕刪)

qweqw wrote:
可是配偶欄空白耶所...(恕刪)


配偶過世了,換新的身份證,配偶欄就是空白的。

當然不可能辦理繼承後再拋棄繼承啦

民法繼承的規定有三種:

1.依法繼承:不管被繼承者的負債與資產全部概括承受。

2.拋棄繼承:不管被繼承者的負債與資產全部拋棄。

3.限定繼承:只繼承被繼承者資產超過負債的部份。

也不知道是版主的理解能力有問題?
還是我的中文有問題?
都已經說的很清楚了
而且這是說第二次了
逃避也沒有用
你是不是沒跟女友說要去協商債務?
認為她是外籍的只要跑回她國家就沒事了?

如果你沒有肩膀扛起一切,應該儘早說清楚,放了她,而不是拖着加減打免費的炮。


不適合就分開
不要再浪費彼此的時間
如果怕後悔幹嘛要萌生分手的念頭
說清楚, 講明白, 怕結婚就快放手以免誤人一生
萬一領勞保死亡金時

不知死去丈夫有欠銀行錢

五年後才收到討債信件

請問這樣可以拒絕繼承債務嗎?

謝謝

kingbell736 wrote:
配偶過世了,換新的身...(恕刪)
qweqw wrote:
萬一領勞保死亡金時...(恕刪)


那是不可能的
死亡後要拿除戶證明去所有曾經開戶的銀行還有郵局辦理結清帳戶
國稅局要死亡者的財產清冊
才能辦理繼承
所以就是知道有欠款這件事

為甚麼一定要狡辯~>可能不知道欠銀行錢的事。

現在只能去談清償金額
國營銀行7折~民營銀行3.4折

其實你賺到了耶!
別人娶個越配都要花40萬.50萬的。
你只要去幫她協商這20萬,搞不好3折就可以還清,花不到10萬娶一個腿很美的越配不值得嗎?

如果你連10萬都沒有的話
就該趕緊退出
讓給其他有10萬的的人
應該一堆人搶著要。。。。。
可是人家剛娶進來20歲..我這位30幾了
kingbell736 wrote:


那是不可能的
死...(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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