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

公投過了,為什麼網路上還是一堆埃埃叫

keykelvin1 wrote:
到底是哪裡享有一模...(恕刪)



還是沒聽懂?

同志跟異性戀沒有一模一樣的權利? 你才平行時空,

同志今天不能跟異性結婚???

同志今天要改變現狀,增加同性結婚,異性戀一定要相挺?

每個挺同的,講的都好像很理所當然,

異性戀也有繳稅,不同意不行?

修改民法影響什麼?都不知道還吵著要改,

也沒在在乎異性戀的觀感及對異性戀的改變,

繼續以這種同性最偉大的姿態繼續吵,

同志還是最大的犧牲者.


另外給個新觀點,結婚這詞本就是異性戀在用,

同志如果自己想個詞,但尋求與結婚差不多的保障,

或許會不會好一點,保守派可能也比較不會反對,

不過可能有意識形態重的,等等又會出來喊歧視.


ckck0409 wrote:
undefined...(恕刪)


我個人覺得這次公投洗腦洗很大欸

那個什麼小抄的

大家都照著蓋

完全沒思考過....

很爛
我也有小孩
沒去公投 也沒去投票 懶得去 排隊落落長 瘋了

不過我支持同性

很簡單
以前是性別歧視
現在是性向歧視

講到最後 不同樣是人 只是性向不一樣
又阻礙到誰

不支持就直接表態不支持同性 扯一堆有的沒的 看了也是暈了
又沒對錯
如果要遵循傳統
不如回到三妻四妾 或許這個選項我更喜歡

支持或不支持總是有藉口與理由

我支持只因為都是"人"差別只是性向
想想以前歧視黑奴、歧視女人、歧視職業
不都有一堆藉口講一堆 回到本質不都是人

至於那些說不知道怎麼教小孩的
最好不要給小孩手機上網
因為你不會教的 網路都教了 還教更多

johnathon0909 wrote:
如果享有相同權益為何又要另立專法?
人人生而平等, 同婚只是爭取他們應有的權利, 不是施捨, 懂?
由你的言語中可以了解到底是誰在擺高姿態(恕刪)
因為基本名詞跟定義不同.

麻煩你把民法親屬編翻出來看一遍, 然後告訴大家, 從第972條到第1116條要如何修改, 才能讓異性戀跟同性戀都能適用?

乾脆把網址直接給你:

民法親屬編

這還只是民法的一部分, 不是全部.


jovishih2 wrote:
至於那些說不知道怎麼教小孩的
最好不要給小孩手機上網
因為你不會教的 網路都教了 還教更多

你以為小孩沒事都看那些亂七八糟的網站?
那些網站有比韓劇韓團好看?
不想看的就不會去看
可是不想上同志教育可以不要去上嗎?

jovishih2 wrote:
我也有小孩 沒去公...(恕刪)
感覺你似乎比較無法處理複雜的思考






keykelvin1 wrote:
到底是哪裡享有一模一...(恕刪)


一模一樣已經不是重點, 公投結果才是重點.

勞師動眾搞一個公投, 結果被罵翻.....

這個政府瞎搞的能力已經無法預測了. 搬石頭砸自己腳的最佳案例~

至於那些久久不能平息的朋友們.....

乖乖接受吧,這個社會就是這樣

沒有對與錯,只有情>理>法

設置專法給他們又不要,

他們就是少數人就要在那邊亂,設置專法就已經是尊重他們了。

地方風俗民情本來就不同了,要讓台灣變成亂亂國嗎?

許多人想要有這項權利,都喜歡拿有利的來看。

現在公投結果都這樣了,又在那邊.....



這次公投引起許多民怨,我們的政府就只會在那邊要引起更多的對立而已。

現在就下修公投的門檻,難道那些立法委員都是爽爽領薪水而已嗎? 就乾脆把問題全部丟給公投去處理。

等到和他們的理念不正確,就給你在那邊裝笑耶,法案不給立法,大家排隊就在那邊排辛酸的。
因為你很關心這議題吧
沒看到你這樓我完全不知道有誰唉唉叫
  • 11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1)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