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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夫妻家庭財務分擔


北七社社長 wrote:
她已經叫你楊先生了...(恕刪)


所以我要保持健康
自己身子骨自己顧

伊蓮恩~Elaine wrote:
跟自己的老婆、自己...(恕刪)


跟自己先生自己小孩的家
她也是計較成這樣

婚姻就是個遊樂園
誰不是開開心心跑進去玩
開始玩了才知道裡面的問題黑暗跟失望呢?
tpc203 wrote:
可跟自己先生自己小孩...(恕刪)


沒這麼誇張,我相信您臥病的時候,只要是推推輪椅,不花她錢的,她都會照顧您。

您們夫妻在於錢要各自保管,不能互相流通,其他的都好談

果然是物以淚聚

stockholm wrote:
我跟老婆育有一子我...(恕刪)


大大~~真男人!!!無雙
tpc203 wrote:
小弟和太太都是在台北...(恕刪)



你們都是各付各的!
既然房產在你名下,
裝潢費就自己出。

我們比較認為:你老婆嫁給你比較虧
tpc203 wrote:



請看一樓最後截...(恕刪)

但你賣掉她名字房產?
談得這麼明白分得這麼清楚
婚姻存在幹嘛?爾虞我詐、用盡心機、一分一毫都分得清清楚楚?

離婚比較快!!
輕鬆騎! 輕鬆騎? 輕鬆騎@@ 一點都不輕鬆啦QQ
stockholm wrote:
我跟老婆育有一子
我...(恕刪)


來,握個手。阿伯我和你差不多。

一家四口的大多數開銷由我出,房子車子我出(房子的名字還是老婆的),小孩幼稚園到大學的學雜費我出,留學的費用我出,家裡的水電瓦斯電話帳單也是我出,老婆只負擔買菜、買外食、買生活用品的錢。男人嘛,應該的不是嗎。

ASF9999 wrote:
但你賣掉她名字房產...(恕刪)


再現行法規之下,B去賣掉A名下房產是不可能發生得
尤其A與B還住在一起= =+

賣屋是共識決,謝謝!!

ianayi wrote:
接下來小孩的教育費都是問題...(恕刪)


小孩學費反而不是問題,
小孩沒有產權,沒有持份,
學費一人一半,這個她不會不甘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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