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

跟男友同居,最近要搬回家男友說這樣要分手...


Miqi wrote:
目前跟男友交往4年...(恕刪)

他是認為跟你回去一起住算入贅嗎?
可能面子掛不住
Miqi wrote:
目前跟男友交往4年...(恕刪)


目前跟男友交往4年多同居3年,當初同居是他說為了我們的未來,所以要我搬出來北上跟他一起住一起同甘共苦。
可是這幾年下來覺得日子很難過,雖然我們2個收入加起來有6萬多,但扣掉他的定存、房租、電費、車貸等等每個月也所剩無幾。
這3年來我們也常常為了錢吵架,常常急需用錢又沒有錢,已經快進入3字頭的歲數了,存款只有1、2萬塊錢左右。
最近我媽想買房子,希望我們可以一起住加上我妹妹們,這樣可以省下房租房子又是自己的,大家又可以住一起省下一些開銷。
這幾天我跟男朋友講了說想搬回去住,他不想跟我一起回我家也不認同我搬回去,說搬回去就是分手了,有跟他講到這樣繼續住下去也是沒有存到錢,他也不覺得卻覺得我是媽寶一直想回家?然後說我很不負責任很自私什麼的...
真的覺得很無奈,我當初因為他搬出來北上跟他住,現在要他跟我一起回去他不肯,目前我已經很堅決要回去了,難道是我自私嗎很不負責嗎?


ans:妳們的人生必須是要有選擇的,以前的五子登科,對於現在的年輕人已經不適用,你們倆個人的問題可以輕易的解決的,只要你把一點都沒有必要的"車"去除掉,你們的生活一定會有所改善的,再改掉手機上網費,日常一些不必要的"奢侈品",也這你不懂什麼對你們倆是"奢侈品",我這樣說好了,我在30以前,一個月生活花費是低於6000元的包含食,衣,交通,手機,租的房子約3500,但是一個人住,所以共計一個月花1萬,你們兩個人住租到7000元是沒有問題的,所以你們兩個人一個月只能各花一萬(食、衣、住、行、玩樂),高過這個水準你花的任何一分錢都是奢侈品,在台北真正薪水翻倍是從年紀30~40,真正達到高峰是年紀40~50,現在回鄉下對你們倆還太早了一點,還能再打拼一陣子,如果你男朋友35薪水還沒有辨法突破5萬,那留在台北也沒啥屁用了,在北部車子是非常不必要的一種交通工具,折舊,停車費,油費,保養費…等,一個月至少要額外支出1萬元,你們倆把這部車處理掉,把這每個月額外多出來的1萬多萬拿回去和你媽一起付那房子,五年,十年後,在台北成功不了,回鄉下時,你至少都付了這房子5~10年了,算是你們倆的一條退路。


這社會對你們年輕人不友善,所以以目前的薪資,不要想去開車,生小孩,買房子,把握這三個原則,我保證你們小倆口五年內會脫貧,十年後花錢就能比較隨心所慾,二十年後你想就能退休,如果你要開車,請確保你的年收入至少百萬以上,要生小孩,兩夫妻要有年收入100~150萬,買房子至少要有兩個年收入200~300萬,不然千萬不能做這三件事。


至於你媽要買房子,我個人覺得房價還會再跌,基於這個台灣對新生命不友善,你們遇到的困境,別的年輕人也會遇到,所以少子化是必然的,未來5年房價不會漲的,現在買房子也不是最明智的決定。
跟男友交往4年多同居3年,2個收入加起來有6萬多,但扣掉他的定存、房租、電費、車貸等等每個月也所剩無幾。
說搬回去就是分手了,?然後說我很不負責任很自私什麼的...
跟男友交往4年多同居3年,2個收入加起來有6萬多,但扣掉他的定存、房租、電費、車貸等等每個月也所剩無幾。
說搬回去就是分手了,?然後說我很不負責任很自私什麼的...
跟男友交往4年多同居3年,2個收入加起來有6萬多,但扣掉他的定存、房租、電費、車貸等等每個月也所剩無幾。
說搬回去就是分手了,?然後說我很不負責任很自私什麼的...




>>> 浪費了3年,,
回應好熱烈 樓主消失了 還是默默地在分析眾網友的回應

有一個重點 這幾年的 定存 車貸 等 一起存下來的資產 算誰的
聽起來 應該是被男方吃定了

這樣還走得下去.....
我已閱讀過並同意遵守討論區規則 "金屬氧化半導體場效電晶體"

Miqi wrote:
目前跟男友交往4年...(恕刪)


這個男人只是爽他自己而己吧,剛好遇到一個笨女人!

趁著年輕還可以時,趕快分手另謀其他
Taiwan Brian
Miqi wrote:
目前跟男友交往4年...(恕刪)


解定存搞不好就有幾百萬可以用 也可以分批解 譬如缺錢時一次領個三十萬出來用

這不是不能解決的事阿! (我自己有存了幾筆五十萬 六十萬 七十萬 八十萬的小額定存 就是臨時有需要時 可以先提前解約。 一百萬 兩百萬 三百萬的定存 這種就幾乎是要放到底的) [所以是可以分批存 不是說放定存 就都不用它啦!!! 然後再為了缺錢吵 這不是本末倒置了嗎]

Miqi wrote:
這3年來我們也常常為了錢吵架,常常急需用錢又沒有錢,已經快進入3字頭的歲數了,存款只有1、2萬塊錢左右。


小姐 定存是可以隨解隨用的!!!

=

我真的完全不理解 明明你們的錢存在定存中(應該有包括妳自有資金吧?就是妳自己賺的)

真有缺錢時 就解定存 拿錢出來使用! 這有什麼好吵的阿?

是什麼樣的邏輯 導致你們誤認為不能拿定存的錢出來用? 還是妳前男友壓根就不想拿出來用?

=



黑羽斷翼 wrote:
他賺的錢就是他的錢..他如果有規劃什麼事情才是他在出
(像他想跟團去那玩(或是吃什麼大餐)..有時會拉我去..有時只和同事去..我都OK的)

而我賺的錢..定存、房貸、電費、車資、三餐 =-=都是我在出..

而且我當時的收入是比較低的一方ORZ..不過我還是很能接受這樣的方式

畢竟沒結婚..我不認為男方有權力要求女方一定要幫自己出什麼錢


嗯!以我自己來說 我認為存一千萬之後再交女友
約兩三千萬之後再娶,會比較合適!

我個人一直以來都走這路線! 所以沒辦法遇到你所遇到的事! (有時很難想像 為了那麼一丁點錢 為何必須愁眉苦臉!)
[如同我不能理解我認識的一位 上班時間常可以上網打字留言 聽說還是位主管,為何買間房 還需要用貸款。都當主管了,兩三千萬現金也沒有?]

當然 我個人也比一般人都節儉勤樸許多!

Miqi wrote:
雖然我們2個收入加起來有6萬多,但扣掉他的定存、房租、電費、車貸等等每個月也所剩無幾。...(恕刪)


貓想主要是車子害你們的

貓算了一下,房租+水電瓦斯健保國民年金生活必需品飯錢大概3W

愛情與麵包永遠是難題,
建議可與男友好好討論,
了解他是心中的哪一關過不去,
再好好的開導他,不要硬碰硬,
否則只是讓單身聯檬多兩個人而已
Acer_kewei wrote:
目前跟男友交往4年多...(恕刪)


車當然不能賣囉,賣了前男友怎麼出去把妹?

有沒有車應該不是樓主能決定的,對吧?樓主?
Miqi wrote:
目前跟男友交往4年多...(恕刪)

好弱的雄性...
確定是公的嗎?
  • 8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8)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