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ucheng11 wrote:當年我20的時候,擺明了對方頭髮要髮長及腰,且頭髮要直,不能染不能燙,體重不能超過50公斤(因為這樣才抱得動)。到了30的時候,只希望對方頭髮長就好,卸完妝不要嚇死人就好。現在大叔已經4字頭了,只求對方是個女的願意嫁就好.... 那如果到5字頭
arandomuser wrote:就是沒有感覺如果要將就也不是不行但在不夠喜歡對方的情況下跟對方交往 不是有研究說對方愛你比你愛對方多這種可以比反之(你愛對方大於對方愛你)較長久嗎因為風險在對方身上...
我是樓主....謝謝大家的回覆其實我天生就不容易對別人心動 我也不知道為什麼....之所以不喜歡這位身邊的追求者是因為覺得他的自尊心太強 脾氣也不好如果硬要跟一個你沒那麼喜歡的人在一起豈不是尷尬癌發作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