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不告是一回事⋯⋯氣是一定要出的~老婆不要了,離婚?如果是我的話,一定留在身邊出氣跑的話,我就去娘家鬧,到處貼小王跟破麻的牽手照⋯⋯工作地點、親戚朋友家寄照片及信,等等等放手~當然可以不過也要氣順了再說~是吧!叫小王賠錢重要嗎?我是認為不是重點,重點是如何出這口惡氣⋯⋯以不觸犯法律的原則鬧到
鬧到小王上班、家庭破碎,鬧到淫婦沒臉見人~如果是我告不告、賠不賠錢都不重要⋯⋯放開手⋯是放過自己我同意不過不回敬一下,能放下嗎?看他們爽,啊你爽的起來嗎!等搞得他們不爽痛苦⋯⋯樓主就真的要放下了⋯⋯畢竟氣消了,也對的起自己、小孩、父母了~唉~加油~加油
最討厭的是..01.. wrote:限於很兩難的狀況!終於確定是外遇的問題了,女方本身有憂鬱症,不曉得是被趁虛而入,還是早就有了這一段!目前徵信社開出包套價錢30萬,我本身的對女方有愧疚, 不會告!我只想告男方!可是一旦用這個方法,女方勢必也會受到傷害!我有想過,直接放手!可是男方那一塊又有點不甘心!可以跟我分析一下,給點建議嗎!...(恕刪) 表達能力女方 男方 到底哪位是你的配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