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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毛都不用

當自己家住下來

要收錢 就可分手

這男人沒擔當
為什麼要付錢??當旅館錢?應該你男友給你零用錢才對吧!
好傻眼喔!
給500、1000,我覺得這樣讓你男友家人不覺得你是貼心反而會觀感不佳喔!

單飛杜比 wrote:
男友是跟家人一起住...(恕刪)


偶爾買水果回去就好了拉,500~1000只是讓感覺更糟
單飛杜比 wrote:
男友是跟家人一起住,...(恕刪)
想太多了吧
你嘴巴甜一點 就好了 ~
如果我是家長 只有一個要求
"不可以懷孕"
單飛杜比 wrote:
男友是跟家人一起住...(恕刪)


你想太多了...

應該是你男友要給你錢才是....不要傻傻的

下次記得開個請款單給男友
叫男友問他家人啊~
如果他們堅決不收錢 你就有時候買禮物或買吃的給他們
不過住人家家只是想省錢的話 我覺得倒不如自己出去租房~
750剛剛好不多也不少,就說網友說的值這個價。

大家講那麼多大道理
偶而買點食材或是外頭料理好的菜回去跟男友家人一起分享就好了,吃完飯幫忙整理整裡,過年搞不好還能領長輩的紅包

莎朗石頭 wrote:
以前女友在新竹工作週末來台北找我住我家也沒在收錢的
因為應該是你要給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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