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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b666590 wrote:
就是一口氣吞不下


任何男人都吞不下去
但請謀定而後動
把後續可能發生的狀況要先料想清楚
離婚嗎?小孩歸屬?
A男結婚了嗎
若己婚,他老婆也可告你妻
....

主要婚後老婆偷吃
被發現這個心結通常很難解吧
請問大家可以想想自己老婆或老公在床上被別人搞或叫別人名字喊爽的場景嗎?
這點半夜夢迴時各位可以接受?
我是不能啦 基本上遇到了一定離婚就是了
那些勸和不勸離的建議換位設身處地想一下
人品是做人最好的底牌.
這種心情很不好受,我可以理解,當你跟愛人炒飯想到別人也吃過,每個人都很複雜,要放下還是解脫都在一念之間,希望你能放寬心勇敢的走下去,加油
兩個人坐下談一談,心中一定有滿肚子的怒,這是一定的,愛之深,責之切! 為何另一半想跟前男友外遇,是不是版主冷落了另一半,或者有其他原因! 兩人敞開心胸真實面對彼此,婚姻裡已經有一道小裂痕了,選擇分開還是圓滿結束🔚,都在大大一年之間! 逃跑問題只會糾結於心,心病沒藥醫!
上法庭告人有時候是兩面刃,也許是傷的了對方同時自己也會受傷,證據完整否與法律層面上很難定罪,就算有罪也很輕比不上樓主的身心上所受的煎熬,不愛了就放手吧!與其花時間上法庭告重複溫習情節,傷口撒鹽身心俱疲,浪費時間在一個永遠不可能完整的家庭,我相信最後公理自在人心周遭朋友的社會與論也會讓它們這對男女很難走的下去,通常最後女方會是第一個後悔的

tony71110 wrote:
樓主辛苦了告對方是...(恕刪)


畢竟崇尚人權

你可以侵犯別人,別人不能侵犯你

特別是針對 高官、檢察官 之類的
通姦罪屬於刑事,很難告得贏
除非物證十分充足,例如捉姦在床、體液殘留等
而且樓主須先將A男連同尊夫人一起告下去
如果缺乏物證,就先將兩人告通姦
接著對尊夫人撤告後讓她舉證,例如對方的身體特徵、性器官特徵
這或有可能讓法官採信

另外的途徑是侵害配偶權
這個是民事,比較容易告得成
不過尊夫人跟同事的Line對話紀錄恐怕還是不夠
最好能夠取得尊夫人與A男的對話紀錄
然後裡面有逾越正常往來的對話
我只覺得小孩很可憐....
666590 wrote:
我自己是一個普通的...(恕刪)

juhwai7797 wrote:
我只覺得小孩很可憐...(恕刪)

你覺得小孩很可憐,問題是他老婆不會覺得小孩很可憐啊!告!盡人事聽天命,離婚!操之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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