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結婚就要把男方的錢統統交給他管女方越界了..安全感不夠,可以用其他方式處理,但千萬不可把自身財產全部托管給你認識不久的人..有太多前車之鑑,這年頭心機婊太多..理想狀態;婚前,婚後,財務各自打理,按協商比例出資..那怕婚後家用你全出,也別把財務全交出...
bar19188 wrote:本魯今年30歲,今年上半年參加單身未婚聯誼活動認識現在的女友,她大我5歲,是公務員,工作也算穩定,最近女友想婚了,希望雙方都能多存點錢,於是跟我說,我的金融卡跟存摺要給她保管,每個月她會從我的帳戶拿1萬給我當作日常生活開銷,剩下的都幫我保管起來,可是我跟她溝通說目前還不是夫妻,自己的錢想自己或是父母代為保管,等以後結婚再拿出來,雖然女友當下勉強答應了 不過還是不滿我不把存摺跟卡片給她保管,是對她不信任而生氣,不知道怎麼安撫她,好無奈阿!(恕刪) 身上沒有錢就沒有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