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根本是 神XX再交往久一點 你的愛法會變成殺妻的醋夫誰愛到你誰倒楣她媽說的沒錯 跟分手的情人維持 朋友關係是成熟的人 才會有的行為那代表 他們沒鬧翻 懂得管理EQ 學著成熟的 好聚好散再來說三十萬 人家有跟你借嗎 還是你自願給的如果你自願給的 那你就沒有資格去要回來法律上也贈與成立 所有權已經移轉到他那邊了而且 你看他母親 還把所有的東西都還你 代表人家想跟你這個風之子劃清界線
我說坦白的,女生自私 ;男生為什麼要大方?我的建議是把錢完全追回來,後面就不要聯絡!!如果弄到要上法院 ,總有一方會被法院認證的!! 這世道 又要男女平等,有問題的時候又要男人像個男人!!對男人而言情何以堪? 大家都是人生父母養!! 不愛了 該還的該給的就退一退!!找一個自己愛的 又願意善待自己的不是很好嗎?男人也不要聽信那一些 人跟你說怎樣才算是個男人日子是自己再過的,飲水冷暖只有自己知道這時代女人都不女人了,個個不簡單,要求自己做一個直男 不如多一點方式來把原本屬於自己的要回來!!
william.tsai007 wrote:你根本是 神XX再交...(恕刪) 謝謝留言,我會改正相處的方式。至於能否跟前男女朋友繼續當朋友,可能我觀念跟你不同,如果既然有疙瘩,也答應對方不再聯絡,那我覺得那就是一個承諾,所以你是可以接受你另一半跟他的前男女朋友單獨出去或是持續講電話的人嗎,不管是否有告知,你可以接受請受小弟一拜。至於金錢,我當初的想法是一起存的錢,雖然我們沒去開共同帳戶是我對她的信任,結婚後離婚不是也有財產分半的說法,如果有錯誤請幫我指正。所以我那時候很明確的跟她要回部分的錢,其他禮物 等開銷我都沒有提,是最後她媽媽問我才說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