蜜小雪 wrote:
幹嘛說的這麼直白~~~
醬子打請太多男人,他們女兒就更難銷了~~
為啥要銷出去? 不是說女兒是爸爸前輩子情人? (我個人反對這句話)
既然是前世情人, 爸爸就供女兒一輩子逛街吃飯, 出國玩樂, 讓女兒腦袋空空, 一直供到供桌上.
房子, 車子, 有本事的爸爸會買給妳啊!
幹嘛要別人兒子買?
偏偏這種爸爸(媽媽), 如果有女兒又有兒子, 一輩子卻只賺到一間房, 他們絕對不會給女兒的.
只好, 叫別人兒子努力點.
為啥不是男方出一些, 女方出一些, 婚後房子買兩人共同名字? 就是想搭別人便車.
這種搭便車父母, 既沒有栽培出能力卓越的女兒, 也沒有教會女兒獨立自主, 連不求他人不依靠別人的觀念都沒有.
你家女兒什麼都沒有, 結婚之後, 談什麼平權? 要什麼自主? 活該要伺候公婆, 生出來的小孩跟別人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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