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ch85359 wrote:其實事情已經發生一...(恕刪) 先別離婚,收集證據,提告,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在刑法中視為觸犯妨害婚姻及家庭罪,與配偶以外之人有性行為者。其對象亦同﹝刑法第239條﹞此項為告訴乃論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想到老婆被別的男人壓在上面....那畫面...自己臉上無光,但也別讓對方好過~~~
千斷萬斷不如早點斷,時機已過,怎做都錯,一條不歸路,不走能嗎?當然能阿,過去將來可能是她的問題,但現在問題出在你身上,走不下去,不是不能走,唉,大人責任可以草草帶過,小孩呢?想清楚,勉強並不好.話說你也真能忍.
有疙瘩 基本上 你陰影都會在兩個選擇第一 繼續下去 但你要先自己想開 不然痛苦的是你 她會不會在外遇是其次 因為往後的事誰也說不準第二 放手吧 離婚不代表結束 人沒死都有復合的機會 也可以從分手後用另一個角度看對方 會有不同的想法你要考慮的不是她挽不挽回 而是她後來的狀況她真的有悔意 我會先想開 繼續一陣子 看她表現 前提你一定要想開 不然只會越來越糟老實說 她騙你好幾年了 這已經是習慣了 她真的有心 你也要包容陪她走過來 不是冷眼看她表現上述的作法 你心臟要很好 不然你會先崩潰ps 小孩真的是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