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win_cat wrote:
看一下戶政的統計數...(恕刪)
從民國4、50年代以來就是這樣了,我家長輩也是如此,學歷越高越不婚,當年的男女不婚率跟現在比可能差不多,因為當時是父母逼婚才肯結婚,也是一樣晚生小孩。
拼經濟跟結婚生子只能擇一,很難共存。
a9898928 wrote:
該考慮的是對方條件與生活背景環境,評估自己是否能接受,不要整天想著透過假藉經營溝通名義的手段去試圖改造別人。
婚姻能做的只有接受、跟迴避。
相愛,本就是無法質化的事情。
有錢變沒錢,還有愛嗎?
年輕變老年,還有愛嗎?
健康變生病,還有愛嗎?
健步變輪椅,還有愛嗎?
更多時候,相愛轉變成責任。
到底是找一個愛我的人?還是找一個負責的人?
這也就是所謂的價值觀不同。
愛一個人,就要愛她的全部,真的很難。
但相處溝通,彼此各退一步,逐漸習慣與認同對方的價值觀,
這就是磨合。
雙方個性觀念越相近,相處越融洽。
個性觀念不是永恆不變的,經歷會改變個性觀念。
擇偶時,把個性觀念放在外貌前面,路會走得更長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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