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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是最有資格評論同性婚姻的異性戀者。(文長,慎入)

我怎麼覺得這還是異性戀呀!我醉了嗎?

水餃哥 wrote:
“有一種東西,叫做...(恕刪)


看照片真的感覺不出來是男生
這根本不是同性戀啊~~~~因為你女友外表像女的又有奶

真正的同性戀是看到同性的身體或裸體會興奮
基本上你們都是異性戀者,
你的認知,你是男的,他是女的.
他的認知,也是你是男的,他是女的.

這就是上帝開的玩笑,裝錯身體,
這無關同性婚姻.....
而是性別認定,這在台灣已經沒問題了,性別可以改(改性別好像不用切GG).
改了,所有法律對你們都適用,無異於異性戀者.


同性戀太複雜,性別認定就是個麻煩(根本不知道該如何分性別,難道性別欄寫其他?),
有男的認為自己是男的,喜歡男的認為自己是男的,
有男的認為自己是男的,喜歡男的認為自己是女的,
有男的認為自己是女的,喜歡男的認為自己是男的,
有男的認為自己是女的,喜歡男的認為自己是女的,
有男的認為自己是男的,喜歡女的認為自己是男的,
有男的認為自己是女的,喜歡女的認為自己是男的,
有男的認為自己是女的,喜歡女的認為自己是女的,

有男的認為自己不是男也不是女的,喜歡男的認為自己是男的,
........
女的還有......
最賤的還有
男的假裝是女的,喜歡女的自認為什麼都行.......

不立專法根本搞不定,
立專法又說歧視...

馬兒的!!
民法給你用,
我要求立異性戀專法,可以吧!!
歧視我沒關係!!


人生下來,就左右兩隻腳,
如果你是兩隻右腳,
就是不一樣,
又何必一定要假裝一樣呢?
硬穿同一雙鞋,
那是苦了自己,也害了別人!!
JIN DER LAND OFFICE

JINDERLANDOFFICE wrote:
基本上你們都是異性...(恕刪)


你的回文很有道理喔!

兩隻右腳這個形容也非常棒!!

但有些人天生生出來就是跟正常人不一樣,我們也應該是去尊重及包容對方,又不是他們故意想要有兩隻右腳的。

不過你的思維的確值得大家去思考。希望大家一起找出解決問題的方法!!

謝謝

傷心海波浪 wrote:
看照片真的感覺不出...(恕刪)


超正的吼!想不想來泰國玩阿...

rukawa768815 wrote:
我認真的感覺
其實沒有人在批判同性戀
是台灣現在沒有中間立場...(恕刪)


沒錯,我這篇發文的重點就是希望當個中間者,將心比心,大家一起加油!

謝謝你的回文

水餃哥 wrote:
*****2016...(恕刪)


個人看法,僅供參考:

1. 每個人都是獨立、不同的個體,有人喜歡胖的、有人喜歡瘦的、有人愛高的、有人愛矮的、有人喜觀跟年紀大的在一起、有人就是喜歡年紀比較小的,當然,也有人喜歡男性、也有人喜歡女性,也有人把很多毛的動物當成戀人、也有人把沒有毛在地上爬的動物當成一輩子的伴侶。

一切隨本心,無人可以干涉你的喜好


2. 但是,婚姻關係是制度,是後天人為制定的社會制度,不是上天賦予你的保障,也不是所謂的天賦人權。

有些國家可以允許七個女性妻子,有些國家是母系社會可以有多個丈夫...請問,上天賦予不同國家人民不同的人權嗎?

同性婚姻的議題出發點是對的 - 基於照顧伴侶的出發點,希望能有社會制度的保障。

修專法,就是現階段大部分國人都可以接受的選項。給予同性伴侶之間社會制度上的保障,卻又不影響到其他人的生活。


當部分有心人士藉著衝撞別人的生活來取得人生的成就,就會像現在如此紛擾的台灣社會一樣對立。


JasonQ wrote:
個人看法,僅供參考...(恕刪)


很有深度的回文。

其實我也知道在台灣沒這麼簡單可以立專法給同性結婚,別的國家的法律也跟我們不同,後天的人權當然也不是一定要保障你的。

所以才希望互相合作,並停止這種對立,也停止這種刻意引戰的話題。

大家坐下來思考,一起創造未來。
所以這就證明性向是可以後天改變是可以教育的 那更不應該納入民法 修小學生課綱 影響小朋友的身心發展 沒小朋友的人是無法體會父母的心情 少為了自己爽 自私變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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