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交往期間都沒有H過?有可能嗎?
A:有可能啊!!我認識有一對交往4年了恐怕只有牽手過....而且不只一對有這樣
Q:是不是所有基督徒都辦的到?
A:不是!!所謂~~"行出來由不得我",我這世代大部分(只大於50%)的基督徒都婚前有搞過~~還不見得是自己另一半
Q:想想也算犯姦淫嗎?
A:是啊!耶穌大人親口說的..詳各福音書..除非你是想自己的"已婚"妻子,所以樓上的某大大說搞過已訂婚的未婚妻子很抱歉~~那還是犯姦淫喔
Q:是不是告解或認罪就沒事了?或者大家都辦不到就只要當笑話聽聽
A:都不是!!照聖經的說法~~耶穌死都死了!!他也不會因為你婚前搞女人就跳出來說他不要為你死~耶穌本來就是
為髒人死的~要是你很乾淨他就不用死了~所以你要不要告解惑認罪都只跟自己有關!!也不是說這就是個笑話聽
聽!!婚前有沒有性行為帶來的影響只有當事人知道當然~~也只有教徒在乎~~非教徒以社會上一般觀點而言不用
太在意基督徒反社會禁慾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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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做這種禁慾反社會行為的,基本上都有反社會的覺悟-->當怪人的自覺(當然也有認為這放諸四海皆準的)
最後!!要問蠢這種問題請先加入某教會的生活去混一陣子,牧師都會跟你說明
你就會知道開版問題有多蠢(如果問題一樣代表你沒有用心融入)....
簡單的邏輯!!!對基督徒而言耶穌說的都是對的(即使神教你殉道)~~不管跟社會一般通論是否違背
就像是問佛教徒吃素到底功德有沒有積到,或者修的到心嗎?一樣門外漢問題
如果加上批評就
像批評兔子耳朵長那麼長到底有沒有屁用一樣?你沒當過兔子以前很難明白幹嘛耳朵要長長~~
fukata wrote:
開始要準備培養當爸爸的情緒了..... ...(恕刪)
真可憐..都快十年了,才沒用幾次就開始不能用了...
生完記得叫她順便裝避孕器
下次可以用久一點.....
..::No comment::..
這個話題本人思考很久,到底要不要回,所以我的前提是:
基督教的認定並不代表大家一定要接收,我只是依我所知的知識來回答,認不認同看個人。畢竟信仰是你我的自由。
1.聖經沒說過「婚前不可以有性行為」這句話,只有謹守自己的身體.....之類的話
2.教會草創初期,有許多的錯誤解經行為,甚至是教會濫用權力的惡行,很多大眾對基督或天主教的負面印象大都從這部分聽來。(像是反對太陽中心論、燒死女巫...很多都是教會為了鞏固自我地位所做的惡行)
3.請不要把信基督當成聖潔不可侵犯,成為基督徒沒有等級比較高,又或者,會看輕犯罪的人,耶穌自己本身喜愛和稅吏(一般平民討厭的討債人)、妓女、窮苦的人在一起。
當基督徒不是在事情上作功德,所以回答樓主的話:簡易來說聖經裡面的上帝有兩種面目,一種是「公義」,造聖經舊約的標準,基本上人人都是不及格;另一種叫「恩典」,雖然依上帝的標準人人都不及格,但因為上帝愛人,所以耶穌降世來替我們洗淨罪惡。只要我們相信「福音」,相信耶穌是我們的救主。
所以就樓主的問題。婚前性行為在信仰上很容易成為魔鬼攻擊的破口,而且人的身體是榮耀上帝的殿。
所以一個虔誠的基督徒"如果"甘心樂意地將自己擺在神的面前,當然會看重自己的身體。
但要小提一點,這些行為如果不是出於「愛」,是毫無用處的。
所以避免婚前性行為如果"心"不是擺在上帝面前做的,是無用的
又或者今天發生婚前性行為,並不代表這個人就沒救了、污穢了,而是要藉由此機會來到神的面前更親近主。
(當然前提是這個人的心態是放在基督上,不然嘴巴說說大家都會)
常看到有些媒體報導-XX藝人停機幾天...之類的。基本上這是屬呼個人的靈命成熟度,就是因為愛對方、愛上帝才有這樣的行為。(當然我是以一般而論,本人怎麼想我不知道。)
所以,讀再多聖經、上再多教會、找再多牧師懺悔,都沒有真心向主悔改來的有用......
總之,這些行為如果只是讓自己求個平安來交交差,我覺得去燒香、求光明燈還比較實際點...XD
以上共勉之
以父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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