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煩惱!!跟朋友的債務關係,如何處理解決?


lioubobo wrote:
上了法院
我某月某日有匯款。
為什麼匯款:
對方也可以說是樓主還錢給他啊
對方也可以說是雙方合資買股票啊
這時樓主就要舉證了。


其實大大說了一個很重要的部分
就是缺乏證據,法律是很難還你公正的
所以證據必須要有,甚至越多越好,所以會有熱心的伙伴提及錄音,
甚至如果要的話,可以拿MSN的文字記錄都可以

但是大大可能對法律不是這麼瞭解,
民事的舉證,所謂「主張積極事實者,負舉證責任」
樓主主張他借朋友錢,提出匯款記錄當證據,那以常理來說,我們可以簡單推論的確有借款的事實發生

但是這時候對方如果說是樓主還錢給他,
對方就必須要拿出樓主之前跟他借款的證據,否則為什麼要還款?
主張雙方合資買股票,那也是對方必須提出證據證明有雙方協議要買股票的事實存在
舉證的所在是在對方,不是樓主囉!
這就是為什麼法律人常說「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的原因,
也是我們要搞懂舉證的原因
mj710093 wrote:
我比你好運一點~我只...(恕刪)


我也是花了7000
認清一個"朋友"算便宜了~
以後跟他只有工作上的來往~錢的事就別提了~
我的家訓:三不
錢不可借人、不可作保人、不借貸去炒股. 永保快樂.
人人有綠卡、戶戶十八趴、家家住帝寶
好朋友借錢不借也覺得怪怪的,
哪天換我有難若好友也不理就很

借他說少我都看交情,
基本上能借給人都是閒錢,當作丟了 ,
不過能幫就儘量幫,
因為在家靠父母, 出外靠朋友.....




silencesung wrote:
在家靠父母, 出外靠朋友.....


很多案例告訴我們靠自己比較實在、千萬別做超越自己能力的事情
人人有綠卡、戶戶十八趴、家家住帝寶
朋友之間~~最好不要有金錢借貸比較好一點~~談錢傷感情
樓主大大~~這個我想討回來機會不大耶
請樓主再打電話摧討一次錢,然後錄音.....
在來就依先前版友說的..發存證信函..
我也跟樓主一樣
已經一年多了
難怪長輩會說借人錢就不要想他會還
就當作善事一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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