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cklovejanelong wrote:
蕩生哥這一次花了五萬元新台幣請律師,想必他一定殺價很多次了,心都流血了,第一次花這麼大筆錢在看不到的事情上面。
他是必贏的,只是過程中有許多不是法律可以允許的行為,他忘了跟律師說,而這些事情,小弟會透過證據,讓蕩生哥想起來的,在法庭上自己向法官陳述。
照描述看起來,樓主方這邊應該也有點問題,不然怎麼會搞到法律上在判決中必輸呢?
樓主的妹妹點了不會醒,說再多也是多餘的,保護也不能保護一輩子,自己的人生就讓他自己去負責就好
但講起來輕鬆,做起來不容易,畢竟是家人... 總之加油也放寬心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