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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這樣的金錢分配方式

女人不是因為愛你,才和你在一起的,
女人是為了自己,才和你在一起的。
不懂沒關係,這社會會教你懂。

男人好好看守自己財產吧,
就算女人激你,不負責的男人。
房子登記要在她名下,錢交給她管,
說著法律還不是規定一人一半,
你有什麼好怕的?

沒必要笨笨的去相信一個,
自己不做,卻只要別人做的女人所說的話。
那是騙肖欸的法,法不會管你只會跟你說,
個資法你不可以查對方,你要證明且對方自己要承認。
只要不承認,你舉再多證就是沒用,
就算對方明顯脫產,只要嘴上隨便說說,
是不用去做任何證明,反而是你要去證明,
法還會跟你說,你去查她是違法有罪證據有瑕疵無效,
這就是法,法克的法,懂嗎?

聰明點,就學女人所說的,你也可以回她,
把房子登記在你的名下,所有錢交給你管,
法律不是規定一人一半,
女人,妳是有什麼好怕的?
請她把所有賺的,全交出來給你,
她不是說都算共有嘛,那麼,她怕什麼?
你就會看到,她所說的信任,是個屁。
二個人一起付貸款,登記共用有什麼不行呢?

別鬧了溝通什麼,我太太她都說錢不分你我,結果呢---一嫁我沒多久就不工作了,沒收入所以錢都歸她管,那有分你我,說了就不高興,還是別說了。
dan
小心這種心態的女人
房屋所有權人應該是可以自行處理手上的房子的
她可以在你們離婚前就把房子處理掉,把錢轉出去
等到你們離婚時,才發現房子已經過戶給他人了,錢也處理掉了讓你追不到了
最後,那些說什麼離婚後也是一人一半的...這個一半還真的不知道在哪裡呢
cortoon007 wrote:
小心這種心態的女人房...(恕刪)


男人,這位大大說的,可才是真的呀,
我是走過這一段路的人。

法說的夫妻財產一人一半,
法說的防脫產追朔五年,
都是假的呀,財產在誰手上這才是真的。

離婚當天前,將財產都處理掉就好,
無論過程是幾十幾百的,
被一次次被脫產領走,
只要對方不承認為脫產,
就算是有數百萬財產消失,
也是不用去證明錢消失的理由,
只需要嘴巴講講就好了。

法官會以,雖常有將大筆提走,但不代表一定為脫產,
被告是無須證明,證明為原告之責,
既被告否認脫產,原告亦無法證明是為脫產,
只能以被領光的戶頭餘款,列為剩餘財產均分。

這才是現實下,真實的且血腥的醜陋,
法官處理剩餘財產,要盡快結案的方式。
Shawn732 wrote:
夫妻兩個在台北生活, 我賺的錢比老婆多一點點
現在是住在夫家旁邊, 不過跟我父母不同戶, 進出也是不同門

不過這間是套房, 我老婆計畫想生小孩, 房間不夠用
所有家具都是我爸媽買的, 我爸媽有時候菜買太多會放到我們這邊的冰箱.
所以我老婆想要自己再買一間.
看房子已經看蠻久了, 但娘家附近找不到滿意的.
現在問題來了, 我老婆堅持房子要登記她的名字.
她的哥哥最近買的房子也是登記我嫂子的名字, 所以我老婆也想要我照辦.
以後頭期款跟貸款她說也會幫忙分擔, 但房子就是要登記她一個人的名下.

我是覺得很納悶, 我現在雖然戶頭是我自己的, 但是每個月花費都要對帳.
我老婆會限制我的支出,
但就我的觀念, 反正我只要負擔房貸跟生活費還有定期投資就好.
剩下的錢我可以自己用. 而且我不喜歡房子沒有我的名字, 沒安全感.
不過我老婆是還蠻省的就是, 除了喜歡出去旅行, 其他的錢都不太花.

不知道對於房子登記, 應該怎麼溝通比較好?

這問題還要問?用你最拿手的常態分配、常態分配、常態分配、不就好了?

幫你護貝一下,決不會砍掉,來信給我也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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