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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相遇,這裡分離。

沉淪的小李 wrote:
時間推算大概是三個月...(恕刪)



別找了,那個版不是這個版,原本想直接po在那個版上,但怕被肉搜,所以我選擇放在這.....

snowman999 wrote:
賽翁失馬,焉知非福?...(恕刪)



我承認我提到前任不止一次....不是比較,而是我讓他覺得前任給我的傷害我還放在心上,踩了他的地雷,讓他堅決不想繼續,但我沒那意思,我只想珍惜這段得來不易戀情!

蛋黃貓 wrote:
我承認我提到前任不...(恕刪)


所以請問女生在交往時~

都會不經意提到前任EX男友如何如何嗎?

momoka wrote:
'貓大,別挽回啦~...(恕刪)

+1


吃到就分手~此風不可長
這是網路男蟲吧
歡迎光臨阿貓的摩天樓!一起來聊天八卦吧!
shinrungsha wrote:
所以請問女生在交往時...(恕刪)



我會不經意提到,不過這次以後我的腦袋瓜裡沒有前任了,這輩子都不想再說了@@

刪刪刪...........
..............

蛋黃貓 wrote:
我承認我提到前任不...傷害我還放在心上,踩了他的地雷,讓他堅決不想繼續,但我沒那意思,我只想珍惜這段得來不易戀情!(恕刪)


本魯認為那只是男方的藉口而已!

提到EX通常有二種意義!

一是無意的想到前任而已!(妳應屬此~)

一是特意要提EX~暗示與現任的準備分手吧!
愛睏的貓貓 wrote:
+1吃到就分手~此風...(恕刪)



嚴格說來是我想見他,我先約的。
他給我的感覺不是要約的網路男蟲....


zkevin wrote:
很明顯的是性趣不合。



這麼明顯,那我也認了!
我也覺得的性趣不合+1

給的理由很爛,唯一的理由就是不盡興罷了。

可能妳之前讓他有性幻想,幻想破滅,翻臉跟翻書一樣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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