趴趴米果 wrote:
.......(恕刪)....如果當你是那個四十年的母親呢?
敝人反而會安心死去。
因為在下最怕死後,另一半會走不出陰影,不快樂地活著。
fujihunt wrote:
放下事業談何容易既然...(恕刪)
CHARMMY KITTY wrote:
放下事業不代表要把公司結束~
公司做到某個程度少個人頂多困難陣子~不會倒~
而且也可以改成半天進公司就好~不用整天也盡量別加班~
甚至有時候公司沒事可以整天不進去~有事情再進去整天~
公司如果是自己的~很多事情都可以彈性~
開公司也不是第1天~應該也能有可信賴可短暫代替的助手~
我相信這些都不是困難的事情~有沒有心而已~(恕刪)
OMGmylife wrote:母愛果然偉大, 依舊想照顧自己的兒女, 再婚家產就得分給他人了.
這女人在後期, 對著這男人說
不要再婚
這男人也對她說, 要她放心, 他不會再婚的
這是男人的第二個承諾
OMGmylife wrote:女人不求名份很難, 尤其那男的有錢. 假如那女的有小孩, 她也是為她的小孩.
這男人說 "你要相信我, 我會好好解決這個問題的"
這男人說 "我自有我自己的打算, 我不可能聽一個已經不在的人的話"
這男人說 "我會好好找時間跟老么談的"
這男人說 "這不是妳的錯, 問題是在我身上"
OMGmylife wrote:
這男人, 也承諾半年內將事業結束
OMGmylife wrote:他自己的承諾, 將來他自己去面對.
這男人也對她說, 要她放心, 他不會再婚的
這是男人的第二個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