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naD wrote:
我是女的, 下輩子...(恕刪)
現在老公回家不做家事、不帶小孩的應該已經被離到不知道哪去了吧?
別人我不知道,我是下班接小孩幫小孩洗澡陪小孩睡覺,前妻還可以去上烏克麗麗,放假睡覺睡到自然醒,早餐我處理打掃洗碗樣樣來,家用我的薪水較高,但還是領零用錢過生活。
男人要供房供車供家用,你確定當男生有比較好,結婚大聘小聘都給女方,婚紗囍酒全男方(不要說喜酒收紅包可以回本,因為現在的喜酒要回本機率很低...)
也許我物以類聚,身邊男生親戚朋友大部分都是家庭弱勢的一方,老婆坐月子中心要掏錢一次10幾~20萬,做完月子老婆一句話要出國買嬰兒用品,老公請假在家帶小孩還得出旅費,買台車先載老婆娘家出去玩,別說住男方家了(應該沒三個月就離婚了)所以還得買房租房,南部還好,北部光房租可能就出不起了,住到女方家還得忍受異樣的眼光(不過目前我住的社區新婚10對有8對是女婿住娘家)
現在不比以前了啦,台灣女權發展得很順利,所以你還是好好珍惜當女人的優勢吧~
我自認做很多了,還是被離婚,自己帶兩個女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