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山阿松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小弟與...(恕刪)
先有後婚如何?
(可以先去公證,等到對方家長首肯再辦喜宴)
反正等到32歲小孩大了還可以一起拍婚紗說.....XD
我的例子是~算命師說我29歲那年會遇到自己的真命天女(現在的老婆)。
所以那時候交往沒多久就以老公老婆相稱了,
(認識交往時,我已經工作5年,然後他工作一年又回去念書。)
大概過了三年,等他從二技畢業,工作一年多,
我32歲她26歲時,雙方家庭才正式見面談婚事。
草山阿松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小弟與...(恕刪)
讓我想起我那媽寶前男友,不同的是男女角色調轉.
那時我28,他29, 他求婚後告訴我他母親反對, 原因是算命師說我前男友35歲前結婚會離婚。
然後我們當然還是努力了一陣子, 但他還是不想逆他母親意, 我說過我們自己註冊不行嗎?他就是不想。
最後我很累, 說要到國外半年遊學還是怎樣都好, 你會等我嗎?他的回答是不等,不喜歡遠距離。那3個月呢?1個月呢?
還是不等。
那一刻我徹底心死了, 不禁懷疑這人究竟有沒有愛過我?
結果他求婚後我們不到1個月就結束了2年的感情,我到外地逗留了半年又回來, 認識了現在的丈夫。雖然我丈夫外在條件不如他好(指外形及經濟條件) , 但他對我卻無微不至, 現在的我很幸福.
據聞前男友現在拍拖了, 但還未滿35歲,所以應該未結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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