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

妻奴??

vu84vu wrote:
以下是內政部發的函...(恕刪)


以下是內政部發的函,政府想要落實性別平權觀念,加強宣導財產繼承性別平權(男女均有繼承權)、民法第1059條及戶籍法第49條關於子女姓氏選擇規定。
http://www.mlvillage.gov.tw/files/i/%E5%85%A9%E6%80%A7%E5%B9%B3%E6%AC%8A2.pdf
^^^^^^^^^^^^^^^^^^^^

什麼時候也請內政部發個函宣揚一下:女生也有需依法律服兵役的義務,女生也有共同負擔家用支出的義務,女生也應有嫁給條件較差的男性的認知(比較窮的,比較矮的,學歷比較差的....),女生也有每月給男生家用的認知,
cyberhunter wrote:
港第2富豪長子 是不是靠爸族??
李兆基 是不是靠爸族?? (翻開歷史,社會上有頭有臉的大多是靠爸族...除了少數數典忘祖的人,說是靠自己)

舉他的例子是在告訴你:結婚可能會遇到剝奪你經濟自主權的老婆,避免成為妻奴那可考慮直接找代理孕母幫你生小孩,像李兆基長子一樣,完全不會變妻奴,家產全落在自己姓氏的兒子身上。

舉他為例,我的重點不是focus在「靠爸」這點上,你一直在講「靠爸族」,是在合理化自己的行為嗎?呵呵呵……
cyberhunter wrote:
什麼時候也請內政部發個函宣揚一下:女生也有需依法律服兵役的義務,女生也有共同負擔家用支出的義務,女生也應有嫁給條件較差的男性的認知(比較窮的,比較矮的,學歷比較差的....)

可以試著去內政部陳情看看...呵呵呵...
把錢交給老婆管不一定是妻奴
如果老婆把家持好你要好好感謝她
我身邊有個人
住在老婆娘家
除夕傍晚去吃年夜飯初一中午趕回老婆家
媽媽生日跟母親節沒回去看一下自己的老母
爸爸要回南部參加喪禮理由一大堆不開車載他
這才是正港的妻奴

vu84vu wrote:
我老公相當贊同將財...(恕刪)

根據"被繼承者"(也就是祖先)的意願,祖產本來就是要宗姓男生繼承,我說的是"祖產"喔,只是現在這種風俗價直被扭曲。
沒人敢提罷了....在我們家族裡處理這類的事,關於祖產都是以這樣的原則處理,父母自己賺的女生才有資格分,給你作個參考。
私自把祖產亂分給非宗族外姓認真研究起來都違反被繼承者意願....台灣的法律已經變成....。
女人只有對自己有利才會拿女權說嘴。

一個兩個做得到不代表全體,特例也不用說嘴。

要不然像越南泰國一樣吃老婆用老婆,男生當然怎樣都好吧。
建議要討論男女兩性相處,或夫妻之間相處方式,
別再把什麼親子對男女不公,
什麼職場社會對男女不公,都混在一起,
我相信女人比男人更加樂意,
把所有事全拉在一起以復雜化,
抓著其他觀點製造差異與爭執,
而不在單純男女夫妻兩性相處上。

夫妻間自管並共同承擔較好,不過大部份女性都是要男交管以要脅,
說男不信任女,女有信任男?
要對方交管,為什麼不自己交給對方管?
其實,女人提出管男人財產,不過是自私只為自己想而已,
若把她提出的做法,角色對調換成她做她還是會不爽的。

以下為個人觀點:

以親子男女不公(無論是,婆家父母對其子女、娘家對其子女)
若父母對子女不公,是其子女向其父母爭取,與他人無干,
更加非另一半的錯,何以拿此不公稱夫妻間不公,或財產應該交管女方?

例如,
若是單指父母財產,法律早已規定,
父母尚存,他們高興給誰屬父母對財產自決。
父母皆歿,父母遺產依規定子女皆有權分享,何須爭執?

若是父母,讓男兒子受教育、不工作、每天玩樂。
反而不准女兒受教育、還要做苦工、要賺錢上繳。
父母對女兒不公,也應該是向父母要求公平,
不該將夫之疼惜,視為理所當然之補償,而自認女性吃虧,
更加不能因分不到娘家財產,就要夫給妻管,以獲取夫與婆家財產。

若有生育為夫妻共同責任,生與不生由夫妻自決,
婆家長輩強迫由夫去解決,娘家長輩強迫由妻去解決,
若女方視為"幫"男方,其心早已非有家人家庭觀念,
是以交易買賣非夫妻相處觀念,勿馬後砲理應早提出,
也不須結婚,互相以婚姻約束。

諸如此類,職場不公、社會不公等等,亦同,
誰對妳不公找誰討,別箭頭只會對包容妳的另一半,
冤有頭債有主,別搞錯對象,另一半忍到最後,只會吵到家庭失和的。


其實哪一個管理財政較好的話就給他/她管好了。不過我不住天龍國……我覺得,兩個人溝通好了,沒埋怨對方就成了!
louisasa wrote:
其實哪一個管理財政較...(恕刪)


我前妻是不太會理財啦,不過,我個人會同意交管,是想給她學理財,所以婚前婚後的都交管了。

等到她想跑的時候,她所謂的.."還不都是我們兩個共有的",
就變成 "她都是靠自己的"。
(是靠她自己的...是靠她自己的...是靠她自己...騙的)
cyberhunter wrote:周遭不少住天龍國的男性朋友都是:老公所有...(恕刪)




天龍人+1,老公薪水我不管,
他養房、養小孩、負責吃喝玩樂、生活必須採購,
我付水電瓦斯等家庭生活開銷(不包括菜錢),
剩下自己賺自己花。
  • 11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1)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