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ytai wrote:
為什麼樓主要對『女友』說明『公司』的立場?
『公司』的立場只應該對『員工』說明!.(恕刪)
= =他女友不是員工???
或許你該去進修你的中文.或是怪樓主寫的不夠白話?
公司立場對員工說明
不接受可以說是女友對公司不滿,不是對男友不滿.
那確實就是女方有問題.樓主也不會是媽寶
重點是這事並沒有發生.何來一樣的結局?你立場也預設的太快了吧
eggirony wrote:
把女友和員工問題混在...(恕刪)
eggirony wrote:
別人媽寶和他有什麼關係呢?
gytai wrote:
看來你小姐邏輯觀念真的是........
『女友』是私身分,『員工』是公身分!
他小姐想以『女友』身分『張』那當然就是『我媽』不同意!
想以『員工』身分表達不滿,『老闆』已經發話了不買新桌子要用去會議室!
1.『兒子』和『女友』都是『老闆』的員工,而『老闆』是『兒子』老媽!
2.『老闆』不同意買桌子也就代表『老媽』不同意!
3.雖然『老闆』和『老媽』公私身份不同但買桌子是同一檔子事!所以『老闆』不買就是『我媽』不買!
從頭到尾整個事情的引爆點不就是為了張桌子嗎?你有再看嗎?還是說故意看不到?
結局就是一樣:桌子沒買-->女友『張』-->樓主要他『回溫暖的家』-->分手
都已經提分手了還不是對男友不滿?
還是您小姐覺得只要我當了公司『小開的女友』我就可以用『女友的身分』對『公司』提出任何要求而且不能拒絕?
就這樣!
我進修中文?您小姐才要去進修邏輯學哩!
我進修中文?小弟雖不才但也拿過作文比賽的亞軍自認中文尚可!不知小姐您如何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