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的盡頭 wrote:你父母一個人一個月生活費一萬,你自己零用留1萬。然後一家人四口兩大兩小全部生活費只給25000,小孩生活費比你自留的零用還少,這不是夠用問題,是自私加苛刻問題了吧。 我覺得金錢分配的問題,只要夫妻雙方達成共識,旁人實在沒有資格表示意見!
greatsteve1201 wrote:我覺得金錢分配的問題...(恕刪) 我錢是交給銀行管 不是老婆管提款卡各自都有所有帳戶 互為網路約定帳戶 可互轉買股票缺錢 要用錢的人 自己轉到可自己可以領的卡上平時也不用留什麼零用錢在身上可刷卡就刷卡 不能刷卡領現金所有帳單老婆領錢去繳有高單價物品買入時 先告知一下對方 大家都同意 就該員刷卡刷入!!!
smart04910 wrote:父母親各給1萬自己留1萬剩下都給老婆。老婆沒工作是家庭主婦。 white cat wrote:那你太太的父母親呢?你太太沒工作,她的孝親費從哪來呢? 這也是我的疑問不要說老婆娶了,岳家那邊就放給兩老自生自滅...照這標準,父母親各一萬,岳父岳母也該各給一萬,然後你還要留一萬自用,所以你老婆用5000的家用來養二大二小?天啊~!!!!這種家計簿我絕對不會想管,你拿去管吧!!!
smart04910 wrote:以月薪55000來講,我認為給25000差不多,各位覺得呢?因為父母親各給1萬自己留1萬剩下都給老婆。老婆沒工作是家庭主婦。那35000能養兩個大人加兩個小孩嗎? 先請問大大知道你們家一個月有多少開銷嗎?感覺你是先把自己要花要用的錢先拿起來,剩下的給老婆當家用。所謂的『夠不夠用』,應該先列出所有家庭開銷的細項。再決定是否夠用才是正確吧?給父母的孝親費就算了,請問你自己留1萬,主要的花費是?要如何決定你留的這1萬是『太多』還是『不夠』?這1萬裡面有多少是必要開銷,有多少是不必要開銷呢?比方上班,可選擇自行車,機車或是開車,所衍生的費用就不相同。每天三餐的費用,多少才算合理等等。假設2萬5裡面,光兩個小孩的學費就吃掉1萬5。所以剩下1萬就是一家大小的生活費,請問你覺得足不足夠?問這問題前,請先搞清楚家庭的基本開銷跟花費吧?假設老婆沒上班,除了家裡的基本開銷之外。應該也要加上老婆勞動所應得費用。讓老婆有一筆可以自由運用的金錢,而不是覺得老婆沒上班就沒資格花錢,花錢買個東西都要老公答應。所以你說該給多少呢?
smart04910 wrote:那35000能養兩個大人加兩個小孩嗎? 我家二大二小只論[生活費]不用二萬..家裡開伙都選當季新鮮食材(便宜~~)而且公幼有政府補助..節省一大筆25000/月頂多是食+衣基本開銷..出門還不能搭計程車問題是你沒講到的費用才是大條的:房貸房租/保險費/學費/稅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