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acleW wrote:
限定14天是沒必要的。
基本是不是對方對你有好感。別說好感,至少會覺得可先聊看看約看看。
那種才可試看看。而且你也一定感覺得出來。
像我朋友遇到那種第一次見面就嫌他身高不夠。
當時應該要立刻放棄。結果他硬追。最後雖娶回家。
但日子過得不是普通的慘。詳細狀況,我就不明說。
像這種成天嫌東嫌西,嫌自已男友賺錢不多,身高不夠的女人。
真的放棄比較快。不然真的浪費時間。
到最後會嫁你,因為符合她標準,都看不上她。
婚後看的是相處愉快度。老是劍拔張弩。這又何必。
所以我前面認為其實大概到一個月左右都還OK。
前面有大大說約個三次會大約就知道了,這一點也不錯。
總之就是一段時間之內,一定會感覺得到這個女的到底追不追得到,
有沒有想要跟自己交往的意思。拖久了之後真要交往了搞不好還被嫌...
怎麼拖那麼久才要問要不要在一起之類...
又不是追上了,交往了,甚至結婚了,人就一定是你的。
人家如果心不在你這邊,交往又有什麼用?
找一個兩廂情願的對象來交往真的是很開心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