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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嫖妓算外遇嗎?(更新問題)


老婆都這樣想了,就算法律上沒離成,兩人之間也結束了吧?
這種淫亂的行為當然算是外遇

小三、妓女算是同類無庸置疑,

因為與非婚姻關係的男人發生關係,

就是糟蹋了床褥,污衊了神聖的婚姻。

不給錢的有道德問題
給了錢就是法律問題了
figo1958 wrote:
這種淫亂的行為當然算是外遇

小三、妓女算是同類無庸置疑,

因為與非婚姻關係的男人發生關係,

就是糟蹋了床褥,污衊了神聖的婚姻。...(恕刪)


婚姻有這麼神聖?


fableci wrote:
不給錢的有道德問題
給了錢就是法律問題了


不給錢的叫白嫖...


家裡吃不飽還不准男人吃外食,豈有這種道理

david1598 wrote:
我今天才知道她老公敢嫖妓是不怕上老婆上法庭訴請離婚的,因為他可以主張老婆是同意,他手上握有證據。
新問題是如果老婆同意老公嫖妓,老婆還能以此來訴請離婚嗎?...(恕刪)


一般狀況下要法官同意單方面的訴請離婚是很有難度的
就算真的捉姦在床,通姦成立都有可能無法單方面訴請離婚(大多最後都還是協議離婚或是離不成)
更何況現在證據不足...

重點應該在於通姦的證據夠不夠,同不同意應該是沒有影響....

PS.除非是被設計,不然嫖妓有可能被抓姦在床嗎?

「淫亂」是泛指一切夫妻以外的不合法性行為,犯了「不忠」、為淫亂的緣故是已經達到離婚條件;走上這條路是非常不得以的事情,能避免當然要避免,也期待彼此都有智慧去化解。

婚姻這種一男一女合一的特殊關係,是神聖的,是天上更高更美的標準;無論如何,婚姻是兩個人的盟約,需要兩個人互相堅守,因為婚姻是神設立的,所以是一生的結合。

但是人應要看重婚姻的神聖,婚姻並非單單是人的事,而是神的配合,人當要永恆地對這「二人合為一體」的婚約付出忠貞與責任,以遵行神設立婚姻的美意為目標。

在這約之上,夫婦二人是彼此從屬的,應漠視環境的變易,為著對方的好處而活,為合一而活,展現出完全無條件的委身,決不可離婚,這本是起初神造人的心意。

http://www.chinesetheology.com/LauKS/MosesVsJesusOnDivorce.htm



david1598 wrote:
今天在公司扯淡時聽被...(恕刪)


如果有證據的話
如上面網友所提供的 通姦證據
是有很大的機會離婚成功的

但是從你發文看出來一個重點
就是你朋友 有同意她老公出去嫖妓
並且你朋友老公握有證據

這樣的話 你朋友老公可以主張
你朋友也有部分責任
法官可能因此而駁回離婚申請

不過通常如果是重大到路人都看的出來兩個沒感情了
且兩造雙方都有責任
法官會判離

不過有小孩的話
監護權 撫養費那些的話就不好說了

ryusiantw wrote:
你可以提點你同事看看...(恕刪)


你可以提點你同事看看,做一個老婆在性事上有努力過嗎?
還是像死魚一樣會讓老公想去嫖妓-----(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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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回答真的很實在



david1598 wrote:
今天在公司扯淡時聽被...(恕刪)

如果算的的話

那應該一堆男人都外遇了
我同事剛才有發"證據"的圖一張給我,是簡訊給我,可我沒辦法p上來,試很多次了,誰教我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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