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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結婚後 認真請教,我非常困擾

不正常。
剛結婚想家,三不五時回家一趟或回家住個幾天;
有小孩後,把小孩一起帶回家住幾天,都是應該的。
但說回家住個半年,沒這個道理。
終究這才是現在的家。
3月結婚,7月才住您家,難不成有4個月是各住各的家。
您老婆畢業後就結婚,沒有社會歷練,抗壓性可能不夠。
如果結婚前和您母親互動不多,現在每天在家大眼對小眼,真的很難熬。
觀察母親和老婆之間是否有溝通上的問題;您是否常當夾心餅乾?
結婚後馬上就當媽媽。一年之內,媳婦、老婆、母親三者一起到來,有點措手不及,產後憂鬱症可能找上身了。
您這問題算蠻嚴重的。
要好好思考問題出在哪裡,去解決它。
適當得讓老婆有點事或者一個目標做,雙方在各退一步~
我朋友

取大陸姑娘,獨生女

生了3個孩子

每年過年,輪流到對方家圍爐

一家和樂

THANKYOUR wrote:
先簡單介紹一下人物背...(恕刪)


順著他一點 回娘家住一下應該沒怎樣吧?

0928313411 wrote:
我還巴不得我老婆回娘...(恕刪)


真的
女生回去只有回娘家大年初二吧 過年時除夕初一不能回去說

一年過一次阿 一年你家過 一年她家過阿 這很公平阿

畢竟現在不是以前 不是說女生嫁了 就完全屬於男方的 雖然在習俗上是這樣

其實可以再溝通看看畢竟這只是小事 但也不要忽略這些小事

夫妻之間 婆媳之前 就是都因為這些 小事不解決 久了一次爆發 就變大事了


vu84vu wrote:
看來民法除了財產、住所、子女姓氏及子女監護權修訂外
關於除夕在哪圍爐也要納入規範了嗎?


納入法律規範 可能太嚴重了點,

但 政府部門倒是應該帶頭宣導 ,一些新觀念必須由政府主導才有效應, 如家務有給制 就推的不錯,

台灣有一些習俗 ,一直是男女平等的障礙,

如 祭拜祖先, 捧斗 神主牌的繼承, 都以男生為主, 應該宣導男女都可以的觀念,

又如 過年圍爐也該推男女家輪流過, 而不是以男方家為主,

法律上的男女平等很簡單, 但習俗上的男女平等就不容易了,

畢竟 千百年來在婚姻上好處都歸在男性身上,

一時要人家放棄(其實是男生的家長啦) 有其難度,

這時 當然要由政府來推了 ,否則男女平等之日 遙遙無期..
Irene1058 wrote:
這時 當然要由政府來推了 ,否則男女平等之日 遙遙無期.....(恕刪)


不如先從「婚前不要求老公買房子」、「婚後不花老公的錢」.....開始吧。

相信在「經濟上男女平等」後,在追求「習俗上男女平等」時,更有說服力。
hillside wrote:
什麼時代了,還有先上...(恕刪)

現在甚麼時代了
還是有人在談戀愛阿
怎麼就不會進化到直接配種

還沒想清楚前就懷孕了?
結婚成了補救措施?

那婚後再來研究兩個人究竟合不合適比較好?
不如未婚生子後,兩個人乾脆分一分不是比較好嗎?
反正現在都甚麼時代了
何必一定要雙親家庭才能讓孩子得到良好的照護

甚麼時代了?
以我個人來說...
我兒子現在5個月了~我去年結婚...
我娘家車程約1個多小時~
和老公結婚後~變成想回家卻要看男方的臉色~我們是嫁人沒錯但不是"被賣掉"
男生覺得在自己很輕鬆 相對的我們女生也覺得在自己家很輕鬆
尤其是自已帶小孩...你會好意思叫婆婆幫你做什做什嗎?
生了小孩後深深覺得爸媽真的很偉大..我們也想回家陪陪自己的爸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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