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botown wrote:
樓主有持續給前妻錢表示你是有穩定經濟能力的~.(恕刪)
樓主只說有給生活費~~~~但沒說每個月給多少錢?3千?5千?還是3萬?5萬?
一個女人要養3個小孩~~~開銷可觀~~~~
樓主用一句有給生活費就交代過去了~~~~並沒有說出金額多少,所以這部分要保留一點~~~~~
如果說~~~~離婚時小孩最大的是5歲~~~~到高中畢業是
18歲...共13個年頭!!!
每月生活費...3個小孩算3萬元好了~~~每年36萬x13年....是要支付468萬的!!!!到最小的小孩成年應該要500萬~~~~樓主有全數支付嗎?
只說幫小孩買了一台機車....一台機車...高中生騎yamaha smax算不錯了吧!!!也差不多9萬出頭一點...
在mobile 01,說些無關痛癢的話就行了, 咱不能不留個心眼,以免禍從口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