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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的配偶欄103.11.14更新

既然走到這個地步了
很多事 記的要白紙黑字
以後對妳比較有保障
寧可多花一點錢
去律師樓 或法院

windy995 wrote:
昨晚他提出先辦夫妻移...(恕刪)

打官司吧?

windy995 wrote:
你不知道實情,所以我...(恕刪)

就離婚來說 我算是你的前輩 也上過法院 當看到對方的訴狀 就覺得原來平時對方就是在計畫算計著這事 難怪難怪有太多的難怪
其實事情過後一段時間再來回想 會覺得雙方所堅持的真是可笑 面目真是可憎
可以的話還是別上法院 法院是讓人撕破臉的地方
刪除,感謝,請見諒,
要先低調一點~等事情完成再來說~
對付這種人(無賴)要速戰速決,以免夜長夢多!
他現在就是以拖待變!你要小孩不要房子,他就會跟你爭小孩監護權!
說穿了,樓主可是他的長期飯票,他不會輕易離婚的
對這麼沒擔當的無賴,等著看吧
搞不好還要拿贍養費
windy995 wrote:
謝謝你,我們不是要走...(恕刪)
刪除,感謝,請見諒,
要先低調一點~等事情完成再來說~
還沒離婚前,轉讓給他就中計了!一定會更無賴

先談好離婚條件,並做好最壞的打算!!他不會用房子貸款把錢給你
離婚時,樓主拿到小孩的監護權
房子在離婚後,再轉讓給他

windy995 wrote:
我真的很無奈,他堅持...(恕刪)
他說的,聽聽就好了,隨時會更正.
有利的證據請妥善利用,小孩若給他老爸偶而看一下,
我想你也不放心,監護權歸屬方面多注意.
評估一下先生的性格,好聚好散.
有病時有時很容易想歪,連帶做歪,很危險的.
小孩請細心照顧,不要讓大人的火氣掃到.

上法院吧,私下協商應該沒什用.
樓主的故事峰迴路轉
都可以拍成微電影了
公説公有理
婆說婆有理
凡事沒有誰對誰錯
會造成現在的情況
妳也有一半責任
好聚好散,勿造囗業
阿彌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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