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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大家意見

他這樣對妳,妳應該不愛她了吧??! 還繼續讓他中出咧...

趁一個月的空檔趕緊換名換電話搬家吧~!!!
欠罵的女人,真是氣人!!!

seasons72 wrote:
我好痛苦,因為男友不...(恕刪)


先有證據再警告,打草驚蛇全盤皆輸.
最後下決定的是你(妳)
這種男的應該就是吃定妳的軟弱吧
直接走人應該對妳比較好
放棄那些錢感覺比較聰明
(先要自己下定決心走再說吧)
看完發現是你心態問題.下定決心作不到嗎????????????這種爛人你也跟他有一腿你病的不清
不愛了 快走吧!
沒有愛 就不要做!~

seasons72 wrote:
我好痛苦,因為男友不...(恕刪)

seasons72 wrote:
我好痛苦,因為男友不...(恕刪)



找個親朋友好陪妳去報警好嗎???

我不想最後在電視新聞看到妳~~~~~

醒醒吧!!

1. 下次要找你「搖搖」,你一定要說不要,然後抵抗...
想辦法被動製造,抵抗後留下的傷痕。
2. 留下證據(內射的體液..等),到醫院驗傷。警方會安置妳。
3. 筆錄或開庭時,一口咬定他「強制性交」,然後等他找人跟妳談。
爾後條件隨妳開...
分手費 + 借款 = 100萬
要妳翻供或和解再加100萬(翻供再多要一點喔!!)
===============================
妳不弄他,他會永無止境的煩死妳...
除非你有畫龍畫鳳的哥哥?
直接打斷他一條腿,再叫他拿200w出來也可以...
但是一個人面臨官司跟可能失去的自由,這種恐怖比較實用~~
(好好操作,搞不好會押他...)
一個字:趕快跑(咦...是三個字?)
錢說多不多說少不少,勸你就算了,也不用想著要蒐證什麼的
這種人離他愈遠愈好,省得開完庭又被他纏上
不用擺脫
你留著自己享用
反正你都跟他一起爛了那麼久
就別把那種男人放出來害其他女人囉
seasons72 wrote:
我生活圈很小,而且朋...(恕刪)

覺得這樣很嚴重,幾乎是性虐待了
建議妳跟他溝通,不要什麼都配合啦

這裡回風涼話的人挺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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