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phamale wrote:1. 開誠佈公與K君...2. 與K君達成共識後,搬離現有居所。(恕刪) 何必呢 ?1、K君 在A女的这件事是局外人,就不必让他知道。如果他问起就简单说一下,“以前认识过”,就行了。2、为什么要搬走 ?!这样回避,也不是办法。如果J 是故意搬来的,你搬走了,反而显得自己怕了他,他就得意了。 越怕越有鬼 ,光明正大,鬼就不敢近身。
我也覺得應A女應該跟現任K君說明白。讓雙方有個防備,以防止突發狀況。如果有一天,K君在電梯裡碰上了J君兩個人的話很難說會發生什麼事所以個人覺得還是得說明白。在過去的年代也許這些事情都不太能說出口但現在社會都這樣的開放,也許K君會提出有幫助的意見。
行的正, 坐的端, 何懼之有?就算前男友再怎麼厚臉皮, 他仍有100%的權利選擇住在這. 兒女私情又豈能大過憲法保障?不敢讓現任男友知道以前男友? 本來就該存在的人被他見一下就會把他嚇死嗎?尤其A女還想盡辦法躲避前任男友的心態, 豈不更像是作賊心虛?分手就當對方是仇人, 會不會太可怕了?分手後當好朋友, 才是雙贏吧?----------上面是現實版, 以下是夢幻版(!?)----------------------------------我深愛著妳這個人, 我也知道妳曾經一定有過別人.即使知道這些的我, 還是選擇要愛妳.這個愛你的想法, 不會因為某天我親眼見到那個妳曾愛過的"別人", 而有所改變,我本來就該知道世上有這麼一個人存在. 只不過是今天親眼見到了罷了.(最多是覺得今天很e04...)他捨不得離開妳我能理解, 因為妳實在太好了. 換做我們哪天分了, 我也是一樣捨不得離開妳.但是我不能接受, 為什麼他住在我們隔壁20年了妳都不說.難怪我每次出差妳都跟我說事業為重, 還叫我能呆多久就呆多久, 多賺出差費.難怪妳每次去買宵夜都超過1小時, 而且每次都買米漿不買豆漿.難怪隔壁的每年過年都會包紅包給我們家老么.....
千萬別跟現任男友說1.現任男友不爽跑去k前任男友............出事怎麼辦(雖然前任男友蠻欠扁的)2.現任男友認為你還在搞曖昧把現在住的地方告知前男友.........懷疑你劈腿比較方便所以隨便瞎掰一個理由火速搬離該地不可給你朋友知道以免消息走漏欠扁的男人又找上門別活在夢靨中好好享受新婚甜蜜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