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ldeye111 wrote:如果是我是樓主,不會改變跟朋友的關係。每個人有選擇自己生活的方式,他喜歡這樣那是他的選擇,對方女生也是心甘情願不是?不偷不搶不騙,除非你是聖人,否則對他的行為又何需介意?...(恕刪) 這位朋友小王, 己經在騙了....並不符合你說的. 不偷人 ?? 不搶不騙人 ??
sandydy wrote:這位朋友小王, 己經...(恕刪) 我想表達意思是,樓主朋友的砲友是自己願意的,不是用不法手段(下藥迷姦強姦等...)去騙色得來的,小王的正宮雖然被蒙在鼓裡,也只能算她識人不清,且又沒婚姻關係,如果交朋友的道德標準要放這麼高,恐怕只適合去廟裡當和尚遠離紅塵是非算了。
這種例子看太多次了....前女友也是你朋友,還是你撮合,所以你有責任告訴這位前女友實情若知道實情後,這位前女友還痴心不悔,或覺得自己可以贏回男友,那就隨她去,你已經仁至義盡,善盡告知義務了這位小王與你的友情,則看往來狀況,若還是見得到面,事後他也沒來興師問罪的話,就維持酒肉朋友關係,但是絕不深交~這人絕非啥正人君子,但確定傷不了自己的話,維持表面上的關係還可以,該防還是要防我見過的例子是事後女方告訴我,為何當初沒有痛甩她兩巴掌叫他們分手...(我回答:...A...那只會讓妳更不想分吧?當初周遭大家都跟妳說他是個爛人了...)另一個例子是女方很憤怒的分手了,男方的腳踏兩條船計畫失敗後不再理我...據說另一條船最後也離開他了....不過跟此事無關,只能說一山還有一山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