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yiad2110 wrote:鬧上警局的大綱是這樣...(恕刪) 未滿十八歲沒有自主權吧做甚麼事情都要監護人同意你犯的罪就是誘拐未成年少女雖然是他說要離家的但是你協助藏匿她不是嗎且她沒有自主權,監護人未同意她離家,所以你應該是有刑責的。對方嘴巴上說不告你,但是你們並沒有和解啊,所以在法律追溯期內,她家長想告你是可以告你的。跟未成年人發生性關係也是有刑責的,若她當庭供稱是自願的,最輕可以緩刑吧,你現在處於下風,還是自己保重吧,沒事不要動未成年少女。
天涯何處無芳草。光他未滿18/20這點你就慘敗了。管他家裡面有沒有家暴你都是外人。除非他去訴請家暴,雙親被下禁令。但是他未滿18歲,還是需要法定監護人。這個法定監護人認可你,你才會沒事。這問題一搞下來。你16歲的女友搞不好都成年了。緩不濟急。
台灣女人那麼多...為什麼你要挑一個問題這麼多的呢?不用10年...搞不好5年後,你內心回想一下,就會覺得,你怎麼這麼浪費時間如果人家不告你,那你運氣...如果人家告你,或女友想通了,把不該講的都告訴父母...你就爽了...另外,不要以為女友講的話就一定是對的,不會有謊話,如果信,那你就太天真了人家父母在有正常理由的情況下,是可以適當的懲戒子女如果上法庭,我看你大概先被法官炮轟到頭抬不起來...你可能認為明明不爽父母,為什麼罵的都是你...很簡單,因為人家女兒未成年啊...想革命的話,等成年後再說吧...遇到這種事,你就低調再低調,如果女友一直要高調或繼續反抗我勸你快逃才正確...免得被拖水下.講白一點,你被拖下水,倒楣的是你...對你女友一點傷害都不會有,少個男友而己.
樓主三思現在堅持 將會身敗名裂我不同意動手管教,但是否言語管不動了才會出此下策管不動了還有你這個管道可以出走你將會是對方親子問題間的出氣桶 女兒不能告,不能有前科可是告你 你有前科 對方父母沒差 女兒又不會嫁給你此個性女,對父母即如此,將來會如何對你這種家庭問題皆不外乎是 女兒想自由 想玩樂 想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你將只會是一個跳板,跳出去後情況8成會失控等她再多認識些人,比你帥、比你有錢、比你有閒她有愛你愛到不會去比較這些? 就算現在不會比較,再過幾年也會長大後是會變現實的,父母的感受都不顧了,不在乎你後 她還會理你嗎?
boyiad2110 wrote:扯遠了,所以拉回主題重點:「他爸媽是否想告就能告,並告不告的成」 是的 告的成女的沒滿18 基本上告的成不要去碰未成年的你現在兩難了女生你不能不要=>不要 她不開心 她家人可以告女生家你也不能得罪=>得罪 她家人不開心 也可以告你父母把你帶去國外躲是對的....
isohera wrote:是的 告的成女的沒滿18 基本上告的成不要去碰未成年的 不懂法就別亂說好嗎師生嘗禁果 家長怒告 少女滿16歲兩情相悅 不起訴滿16歲基本是無罪的不過不要拐人家離家就好了....本案是女方自已想跑 男方有勸阻這種案例是有無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