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oovi wrote:
延續一想到就不開心怎...(恕刪)
不要找太帥的
pansbd wrote:
以觀念上,妳沒錯,錯在觀念太舊了,現在已經是2103了
妳充其量不就是女友,即使未來變成老婆,我問妳
不管發生任何事情,妳都會愛你男友一輩子嗎?
即使他失業沒錢?負債?甚至更慘
是的現代人的感情不好比以前,很多都是用外在跟金錢做基礎,一但這條件沒了
就是分手跟離婚
就因為這樣,以上所說沒幾個人做的到
是的妳無法保證,所以要是以後妳男友落魄了,妳不要他了,也許人家的前女友還願意援助他
那他跟他多年前的女朋友有這麼好的互助關係有何不對?
人生要遇到這樣能互相的人機率可是很低
請記住妳只是女友,妳也不是一輩子都要奉獻在他身上不離不棄
妳現在強迫他們別繼續互助關係,那請問妳能幫妳男友什麼?
不能接受,妳就剩下分手可以選擇
現在強迫他們不要這麼要好,那等哪天妳變心了,不想在一起了
那又算什麼?
既然無法像爺爺奶奶那輩能白頭偕老,就不要要求太多
離婚率會高不是沒原因的
PS.避嫌固然重要,但是要我真有這樣的前女友,我也不會為了現任斷絕關係
頂多也是解釋,讓妳認識她,不會想不連絡,用最白話的話跟妳說就是
妳沒有好到讓他願意為妳放棄她這個朋友
pansbd wrote:
不然勒,法律不就是這樣定的嗎?
沒性行為能稱之為通姦嗎?
男未婚女未嫁,干涉這麼多幹嘛?
感情好跟適合本來就是兩碼子事情
樓主男友跟前女友感情好,但是未必適合
所以勒,樓主打算怎樣,強迫人家不連絡?
管太大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