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吵到快離婚了怎麼辦?

如果我是你先生
我一定會想回家一起住的
因為放心不下家人
又因為長期下來
老婆對自己家人不好
心理更會有愧疚
說句實話
老婆可以割捨
但是自己的父母
怎樣都放不下的

但是...如果我是你
我一定想辦法不一起住的
你先生工作忙
照顧女兒、兩位病人、父親的責任
就在你身上了

為什麼近年來社會一直推廣
要怎樣分擔 長期照顧病人的人的制度
就是因為我們不是專業
不可能長期看護某人,而不讓自己身、心、靈也生了病
更何況要照顧四個人
長期下來
生病的的人應該就是全家每個人(不是單指身體上的病)
最可憐的就是小孩了

我建議你也出去工作吧
老公姐姐們和父親找看護照顧
小孩提早去幼稚園(如果太小,也可請娘家幫忙)
這是目前不離婚的話
我唯一想到的方式
你說的輕度智能障礙跟癲癇或許不方便工作,但是生活上可以自理嗎?有攻擊性嗎?
如果沒有的話,就當是和平相處,而且輕度智能障礙換個角度想還比較不會有心機.
公公視力退化,如果是我我會答應搬回去,再請個外傭協助.不然他如果哪天受傷了不是更難照顧.
白天讓孩子去唸幼稚園,你再出去找份工作,這樣對你的衝擊就會減到最小,只剩晚上跟假日需要相處.
你的薪水就算扣掉外傭跟幼稚園的費用還要倒貼也沒關係,就當是維繫婚姻的代價吧.

老實說,做媳婦的不需要把自己當成傭人,但也不該把自己當路人.
既然你先生有盡責養你跟小孩,那你是不是也要相對付出一點?
如果真的要說個人家庭個人顧,那是不是要你老公辭職回家,然後換你扛起家裡的經濟?
還是他回家照顧爸爸跟姊妹,你也在家顧小孩,然後全家一起吃老本?
而且我不是唱高調,因為我先生現在是在大陸工作,他也是獨子,所以公婆跟小孩也是由我一肩扛.
我除了上班之外,要接送2個小孩,還要請假陪公婆看醫生,還要負責拜祖先公媽.
真要計較的話,除了孩子是我的責任,公婆我大可以不要理,更不要說是他家的祖先牌位.
但其實進了一家門就是一家人,女人把家庭顧好,男人事業發達錢多多也是爽到老婆孩子啊.
癲癇和輕度智能不足沒那麼恐怖吧...都能自理
主要是家裡要有個人看著...以前是爸爸看著吧

老公雖然說要回去住要自己顧...但如果離婚,應該還是要找個人看著
所以如果老婆回去,這筆費用就可以省下來

整個問題就出在,婆家有事,但老婆打從心底就是對婆家沒感情...這是吵架主因...

所以乾脆老婆也出去工作,多一份薪水,找看護來顧,能國內的最好...至少有事時溝通能快點.

當獨子的,不一定要回家住回家顧...但扶養的義務是一定要做的

做老婆的也應該要替老公多想想...

妳老公是因為愛妳才讓妳對婆家這樣 (我家離我爸家5分鐘,我老婆也都不回去的)

婆家有事,就要多聽老公的...但解決方法不會只有一個,多跟老公建議幾個,相信他會去想的.

jackelhou wrote:
如果是你的兒子碰到這種情形,妳也會這樣講嗎


會 ,我不會因為立場不一樣, 而有不一樣的做法,

我有一位朋友, 也是類似樓主老公的家庭(家累重),

最後乾脆不結婚 ,

就當這輩子是來報答父母養育之恩的.

不如搬回家去,然後去外面找工作,
請專業人士白天照顧無法自理的三人,
晚上在和你先生一起照顧,讓雙方能夠體會此辛勞。

你先生是想盡孝,但是最後實際執行者可能落到妳身上,
照顧三位生活無法自理的人,久而久之會不會不耐煩、辛苦,
相信絕對是肯定的,這可能引爆成雙方爭吵導火線。

妳先生認為妳不夠盡責照顧那三位,
妳認為妳先生無法體會照顧那三位的辛苦,
最後下場....可能還是走上離婚。

離開或許是會落人口舌,但是大難臨頭各自飛也不失為一個方法,
畢竟照顧那三位的工作,可能得做一輩子,捫心自問妳承擔的了嗎??

鍵盤人際關係操盤手,可能給了當下的建議,
很多人說得很容易,實際執行起來又是另一套,
但一天、兩天、一星期、兩星期....一年、兩年、十年...
這些並不是我們經歷的,我們不應該任意判定哪一位,是對的,或是錯的。
結婚前就應該要充分了解雙方原生家庭的狀況
甚至要考慮將來他們需要你出手幫忙照顧的可能性

我婆家也差不多是這種情況
只是我們家需要照顧的只有兩個 我們也還沒生小孩

但我很早就知道 有一天情況一定會發展成這樣
所以我是評估過後 認為我有能力可以幫助我先生 才跟他結婚的
他本來也不敢娶 是我說兩個人會比一個人更好處理家務 所以才一起結婚
我也有照著我說的 盡量配合他的需要 照顧他家的需求 五年多來相安無事

樓主已經結婚四年 孩子也生了 現在才吵這個 真的太晚
我也不得不說 先生說的決定也沒有錯誤 - 要嘛你留下 不然你離開 孩子也不跟你爭

不然你還想他怎樣? 為了你們拋棄他的原生家庭嘛?

PS 樓上說的對 可以考慮請人來幫忙照顧這三位
我們家是有請居家服務員幫忙,有政府補助的,
雖然不是全天的,一天只能來3-4小時 (而且假日/周末也不會來)
但確實也幫了我們很多忙~起碼我公公天天都能洗澡,居服員還能幫我們備餐

樓主可以先去縣府單位蒐集一些資訊 看看能否申請
如果申請通過 你也就可以不用"搬回去住"
只要居服員離開後 你再過去探望一下就可以了
想好最後一步吧
獨子加上有姐姐要照顧
早晚要回去
不能接受早點離開吧
拖越久越痛苦而已
假設這二位姐姐都終生未嫁,年老後照顧的責任您老公是否也會主動扛起這責任??如果是的話您是否可以接受??獨子本來要扛的責任就會比人家多,如果您真的無法接受他的安排,那就要好好想想是否分開對彼此都好,因為您的公婆有天都會老到需要有人照顧陪伴,到時候同樣的問題還是會再拿出來吵一次
不是當事人沒辦法體會當事人的苦,所以沒人可以幫你選擇..
但是要做選擇 要快趁還年輕..
我比較好奇,如果要離婚,你們會怎麼跟小孩說,離婚的理由??
若我家也發生一樣的事件
我也體搬回去住
對於老婆跟小孩的安排
我會安置在老家附近
我不會叫妻小幫我照顧,因為我知道那很苦
如果是妻小主動願意幫忙,我會很感激
因為我認為這是我的責任,我應該去做的
我有可能早出晚歸,或長時間不歸
但一定能在老家找到我,
我也可短時間回家關心一下家庭
只願妻小能體諒我
我不是孝"順"的兒子
但我會負起責任照顧我的老家
若妻子想離,我也不會怪她
曾跟老婆說
以後我若有能力的話,
我會想把雙方父母安置在我們附近
以便就近照顧
以上純個人身為獨子的想法

離婚只是其中一個選項
剩下的就是看雙方怎麼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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