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踩我 wrote:有人要我不要打嘴砲 ...(恕刪) 反正那女的也銷不出去了啦用不著對那種家庭心疼怪物女兒是怪物家庭養出來的那女人的家庭未來也會付出相當的代價(不再贅述)有限量的是包容,無限量的是縱容祝原PO找到下一位正妹
不要踩我 wrote:小弟一次發文 悶了好...(恕刪) 寡廉鮮恥的一家人,,不願一起努力打拼,要賺現成的???台灣現在有這麼多,道德感低下的人???板大這種女人不要也罷,千萬不要心軟,開除她!!!不然日後你會哭著上來發文,,,老一輩人說,寧可娶婊作妻,切莫取妻作婊阿!!!
windkiss62 wrote:嗯....怎麼有點像...(恕刪) 沒有耶 我今天第一次發文我決定分手後 就一直看兩性討論版的文章我只是認為 男人要知道挑女友跟挑老婆不一樣現在只希望 我和她都能真正學習到 彼此所缺乏的觀念我不愛她了 至少握緊拳頭 也要告訴自己 下次再握緊的 是可以共同扶持的可惜不是她 但至少她另一伴也不是我 不然倆人都更痛
台灣男人同盟會應該頒個"勇敢犧牲"獎給你...上天有"好生之德",都給你這麼明顯的提示了,如你還硬要娶...!其他男人應該要謝謝你俗話常說女人婚頭...男人其實在這方面也是瞬間邏輯能力從A->D.終身大事不是買錯東西..別不好意思退貨!更何況你還沒"付錢",趕快擺回架上 , 別以為拿了就不好意思放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