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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夠了! 如果你是我你會怎麼做?]結婚4個多月被自己老婆告…

給小孩一個完整的家的確是義務
但是硬他塞在兩個根本不合的"夫妻"就會比較好嗎?
勸您想開點
tk_lin wrote:
結婚4個多月被自己老...(恕刪)


已經進入司法程序, 希望樓主能找法律專家處理.

您在這裡的發言, 可能會更造成你會是別人的困擾.
趕快分開吧....那個女人會有報應的....往後在一起會更痛苦也不知道他會對你媽做些什麼事呢
這也是01的流行嗎
還沒結婚的把對方當女王
婚後又一堆跑來訴苦
一個巴掌拍不響,男人娶妻希望對方能當賢內助
無奈女方只想繼續當小公主
男女心態大不同,要說誰錯...........兩個人都有
照樓主所發的文看來,
還是早早分了吧,

如果樓主確定要小孩的話,
就要驗dna,

先祝您在這件事上會有個圓滿的結果,
加油:)
MerlinWang wrote:
已經進入司法程序, ...(恕刪)


Thanks for your reminder, some situation, people, and time period have been changed, so nobody can know whom i said for. Thank you
好奇怪,這種公主病婚前看不出來嗎?

男生為什麼要讓女生予取予求?疼與溺愛是完全不一樣的,請交往中的男女多加小心。
花時間看你寫了一堆
本想幹XX你
但怕被你告
所以不想惹麻煩
心裡真的很幹你
這種事能夠讓他發展到這地步
你是男人嗎?
真的去辦離婚吧
順便驗DNA確認一下小還是不是你的
醒醒吧

wrote wrote wrote:
其實啊,板大只要花點小錢去找位律師諮詢一下.告人也是要舉證的呀!不是他說你在威脅或是侮辱他,審判長就會接受他們的說法!請先沉住氣,不要被嚇到了!
如果他們拿出所謂你傳的簡訊說是你威脅侮辱的證據的話,請審判長要求對方提出通聯記錄呀!不是你傳的簡訊,通聯記錄上就不會顯示出你的號碼呀!
這樣的丈人,你就不要和他客氣了!反告他誣告罪!這條絕對讓他吃不了兜著走!然後再告一條對方不適合撫養小孩,請審判長將小孩的撫養權判給你.再要求對方支付撫養費!
不要怕!勇敢去打這官司吧!你一定贏的!祝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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