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西法0930 wrote:結婚21年來我努力做事業,從來沒有好好休息過,工作到平常三餐都沒有認真享受過現在一週上6天班每天還要工作10小時以上,9年如一日!雖然存了不少錢,但我已經得了糖尿病末期,視力也開始模糊了現在我最後幾年生命投入大陸妹懷中,妳憎恨我!妳哭號,想挽回我但我一輩子辛苦所得也幾乎給了妳想一想,老婆,妳真的疼愛我嗎?我真的對不起妳嗎?(恕刪) 你老婆也陪(賠)了你21年,要操持家務,要照顧家庭。 你一週上班6天,她一週上班7天。 你每天工作10小時,她可是除了睡覺時間之外都在工作。 雖然她沒生病,但她並沒有背叛這段婚姻。 所以你該自問,你真的對得起她嗎?
你認為你所作的你所付出的很多很多?但如果你的老婆那時真的愛你,我想她要的不是只有錢錢錢,更多的是是否被關心…等。也許,你所認為的和她所認為的有相當大的出入(這情況常見。)你:加班加班給錢(付出很多)她:加班加班(從不關心我或家庭生活,籍口!)另外,給很多生活的保障,不等於出軌的合理化,那樣的理由只是你想減少道德上的罪責,和對老婆的虧欠而巳。不是對不對起的問題,而是你愛上別人的問題,真正對不起的是你拿這樣的理由強迫她接受你變心的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