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ash wrote:
我從小就跟我父親(8...(恕刪)
看完更新後.....
我只能說你辛苦了!

當然!我個人還是建議你走法院.反正都要翻桌了.就翻徹底一點!

幾個點:
1.房子部分應該有紀錄可查.除非紀錄被銷毀.若是如此...知道要找誰吧?

可以用證件字號查查.
匯款紀錄銀行應該也有紀錄.如果時間過久就不知道了

2.當初沒能力養是怎樣的情形?若是拋家棄子沒明說原因就怪不得他們了= =||
而其後又拿錢出來給他們創業?????
錢是由誰經手交給他們?他們知倒是老頭拿的嗎?如果此點查清的話......

3.就法律上論.令尊跟他們都有涉嫌棄養OR故意遺棄的嫌疑= =||

只是嫌疑啦.畢竟還要很多人ˋ事佐證才能釐清!
我知道你很賭濫.但法規就是這樣硬

他們也確實能分遺產.只是除了法律定的那一份以外.其他的就別想了= ="
這是最壞也是最好的結果!
你那些兄弟姊妹若真要上法院玩.輸贏還不一定勒

法官那邊就一切跟他講的"清清楚楚"!
屆時就有好戲看了一.一"

君問歸期未有期.巴山夜雨漲秋池.何當共剪西窗燭.卻話巴山夜雨時!
coash wrote:
1. 有些事可能到時要委任律師去查,畢竟我也都不懂得要如何去查,並且弄到後來可能會曠日廢時。
2. 錢他們當然知道是父親拿給他們的(親手拿的),只是現在可能會死不認帳了吧
3. 棄養,要證明應該有點困難,畢竟雖然都是我在照顧的,但是跟他們偶爾還是有些來往,我在網路上看到一篇文章:台灣的法律在遺產上設了特留份,這個特留分剝奪老人對自己遺產的處置,讓一些不孝子和陌生子女只憑著血緣就可以來分財產,無形中這個法律製造出很多好吃懶做,甚至棄養父母,只想等老人死來得財產,就造成像我這種情形了,父親讓我來照顧,而其他人只一心等著父親過世要遺產,我一肩挑下照顧父親的責任,經濟生活甚至愛情都付出代價下,還要被兄姐來精神凌虐,最後父親過世再讓這些兄姐為了遺產來爭鬥,孝不孝是每個人自己良心,只是法律的不公平造就出了很多不孝子出來,感覺這種情形是政府和法律製造出來的
以下對應引言中數字XD:
1.這是一定會的!但既然要弄的話就一次清了.省得囉哩八嗦的= =
2.不認帳?OK阿=.= 那叫他們舉證錢是哪來的.這點就能忙死他們

若一個沒搞好........

順利的話還能安插多一個罪名給他們

3.也不能算剝奪拉= =||
畢竟如同其他人所說.遺囑很重要!
當然這是事後諸葛.現在你要做的就是讓自己這口氣有得出

其實法律當初建立的時候本意是為了保護人民.
但很不幸的被部分北濫利用= =

君問歸期未有期.巴山夜雨漲秋池.何當共剪西窗燭.卻話巴山夜雨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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