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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遺產的問題,弄得很不高興(發洩文,持續更新中~~)

除非有大逆不道 法律上的原因

不然直系血親 是有特留份的

每個人都多少是站在自己的立場看事情 外人很難論對錯

孝順父母 跟分遺產 真的是二回事

很多父母都是女兒在照顧 分遺產卻都分給男的 ....是不是也太過分了

很多事情 沒辦法講公平

你父親 如果真的有心 早就應該有準備

對前妻的兒女 也是自己的血親骨肉 我認為應該分給他們

當然 如果有大逆不道 法律上的原因 就另當別論

花費時光 照顧父親 遺產還要均分 不公道?

我想比上不足 比下有餘

沒財產分 還要照顧的 也是非常多


真的你要說 就收集這些日子花費的收據 打官司吧 .. 既然無情義 就法庭上見


夜深人靜 擲杯問問父親 該怎麼做 ? 我相信他會給你答案的

coash wrote:
我從小就跟我父親(8...(恕刪)

看完更新後.....
我只能說你辛苦了!

當然!我個人還是建議你走法院.反正都要翻桌了.就翻徹底一點!
幾個點:
1.房子部分應該有紀錄可查.除非紀錄被銷毀.若是如此...知道要找誰吧?
可以用證件字號查查.
匯款紀錄銀行應該也有紀錄.如果時間過久就不知道了

2.當初沒能力養是怎樣的情形?若是拋家棄子沒明說原因就怪不得他們了= =||
而其後又拿錢出來給他們創業?????
錢是由誰經手交給他們?他們知倒是老頭拿的嗎?如果此點查清的話......


3.就法律上論.令尊跟他們都有涉嫌棄養OR故意遺棄的嫌疑= =||
只是嫌疑啦.畢竟還要很多人ˋ事佐證才能釐清!
我知道你很賭濫.但法規就是這樣硬
他們也確實能分遺產.只是除了法律定的那一份以外.其他的就別想了= ="
這是最壞也是最好的結果!

你那些兄弟姊妹若真要上法院玩.輸贏還不一定勒

法官那邊就一切跟他講的"清清楚楚"!
屆時就有好戲看了一.一"
君問歸期未有期.巴山夜雨漲秋池.何當共剪西窗燭.卻話巴山夜雨時!
TATAMAMA wrote:
說真的我覺得很多長輩真的很不負責任
要死了,也不把事情理一理
讓小輩去爭去鬧
這算什麼?
...(恕刪)

+100
要就不留,要留就分清楚,像這樣不清不楚,真的很糟,像這種案例真的看太多了,我還沒見過不愛錢的人,不可能不吵的
法官應該不會理家族之間的愛恨情仇.也不會管生前照顧花費多少.父親的錢從哪裡來.....通常遺產都是平分給所有的子女.幾乎都是這樣的.這是台灣~
做到問心無愧就好了,計較太多只是讓自已不開心~
真的陪在身邊的人永遠覺得自已做的太少,
眼睛只盯著錢看的都覺得自已做的夠多了。
清官難斷家務事...

只能說

樓主父親在生前,可能有"未盡的責任"

才會導致這種結果~

如果樓主與同父異母的兄、姐立場顛倒

是否也能承受呢?這也很難說

coash wrote:
1. 有些事可能到時要委任律師去查,畢竟我也都不懂得要如何去查,並且弄到後來可能會曠日廢時。
2. 錢他們當然知道是父親拿給他們的(親手拿的),只是現在可能會死不認帳了吧
3. 棄養,要證明應該有點困難,畢竟雖然都是我在照顧的,但是跟他們偶爾還是有些來往,我在網路上看到一篇文章:台灣的法律在遺產上設了特留份,這個特留分剝奪老人對自己遺產的處置,讓一些不孝子和陌生子女只憑著血緣就可以來分財產,無形中這個法律製造出很多好吃懶做,甚至棄養父母,只想等老人死來得財產,就造成像我這種情形了,父親讓我來照顧,而其他人只一心等著父親過世要遺產,我一肩挑下照顧父親的責任,經濟生活甚至愛情都付出代價下,還要被兄姐來精神凌虐,最後父親過世再讓這些兄姐為了遺產來爭鬥,孝不孝是每個人自己良心,只是法律的不公平造就出了很多不孝子出來,感覺這種情形是政府和法律製造出來的


以下對應引言中數字XD:

1.這是一定會的!但既然要弄的話就一次清了.省得囉哩八嗦的= =

2.不認帳?OK阿=.= 那叫他們舉證錢是哪來的.這點就能忙死他們
若一個沒搞好........
順利的話還能安插多一個罪名給他們

3.也不能算剝奪拉= =||
畢竟如同其他人所說.遺囑很重要!
當然這是事後諸葛.現在你要做的就是讓自己這口氣有得出

其實法律當初建立的時候本意是為了保護人民.
但很不幸的被部分北濫利用= =
君問歸期未有期.巴山夜雨漲秋池.何當共剪西窗燭.卻話巴山夜雨時!

kenyeh99 wrote:
+100要就不留,要...(恕刪)



最近我也遇到根樓主一樣的問題 但是~不是每一個人都愛錢

有時候是因為一個"奇摩子"的問題 樓主也說了遺產留的不多

總之 長輩沒交代遺囑 那就拿自己該拿的

聽很多人說過了 現在都是現世報 人在做天在看阿





其實樓主後來補充的部分

法院根本不理會

繼續計較,只是徒傷自己的心罷了,於事無補
說到錢真的是傷感情..

兄弟姐妹說真的一遇到錢..拿刀相砍的都有了

我自身經驗是老公的父親過逝後所有有價值的土地都均分..無價值甚至金雞獨立的地都要我老公一人繼承

繳了好幾年地價稅後

其中有土地劃入都更了..兄姐馬上來要求要把這幾筆土地均分 還說當初只是先放在他名下的

就算傻眼 又能怎麼辦呢?

一遇到錢..人性就出來了..

像樓主家裡的情況..我會建議就別簽放棄繼承..

直接說那就均分吧..沒道理先集中在一人身上日後再均分給其它人會比現在直接均分省錢或方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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